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3-08-10 16:04:33 分类:公务心得体会

我们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应直截了当、简洁明了,心得体会是记录我们内心真实想法的文字,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6篇

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1

听取了5名报告团成员结合亲身经历所作的报告,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不经意间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眶。邹碧华同志他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畏艰难、奋勇向前、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那份对司法事业昂扬的热情,是我们每一位法官学习的榜样。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不得不面对现实。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好好将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永远传承下去。通过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同时具备善学、无畏、无私、有良知四种品质。

善学。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时刻心存紧迫感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努力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育塑造自身扎实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更要拓宽知识体系范围,学习了解心理学、哲学、社会、甚至建筑学等专业的知识。因为,法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职业,单存学习法律专业的知识,对于处理一般简单案件尚可,但是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案件或者专业性质较强的案件,如果法官不懂得相关领域的知识,很难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善于学习,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无畏。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将会充满着各种不同的艰难险阻。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无畏艰难、奋勇向前的精神。要学会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面对困难,不屈服、不退缩;面对强权,不低头、不妥协;面对金钱,不昏头、不伸手。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能保持火一样的热情。这即是大无畏的精神,这种精神代表着勇敢、担当、廉洁,它将是成就一名优秀法官的动力之源。

无私。无私方能无畏。无私奉献是人类最纯洁、最崇高的道德品质。高尔基说过:“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人的思想境界高一分,无私奉献的精神就会登上一个新阶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只有以无这种忘我的精神去追求自己的法治理想,法官才能真正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做到无所畏惧,才能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才能使自己的一生有所作为。

有良知。教育家陶行之有言:“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成为非作恶愈大。”如果道德是做人的根本,那么良知便是道德的根本,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坚守良知。法官即是如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能只是做一名机械的法律执行者,而必须要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学会人文关怀。法官应当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者。只有懂得人文关怀的法官,才会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几率,才会真正赢得人民群众认同和信服。这是一名现代法官需要拥有的品质,也是一名优秀法官的必备素质。

邹碧华同志正是因为他拥有善于学习、无畏艰难、无私奉献和用良知办案等优良品质,才造就他成为新时期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当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上海法官邹碧华先进事迹经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后,社会反响热烈,我们既为有这样一位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法官而自豪,同时也为他的英年早逝而痛惜。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我们要身体力行,以干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告慰英灵,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伟大“中国梦”助力。

注重转变工作作风。作风就是党风,作风就是效率,作风就是战斗力。邹碧华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加班加点是常态,“5+2”、“白加黑”,不分白天晚上,不分平时周末,精力非常旺盛,“我不累”,是他的口头禪。邹碧华在法院工作26年来,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即使身居庙堂之高,每次院长接待日后,仍仔细研究每起案件的卷宗,并跟踪关心案件的解决结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帮帮他们。”这是邹碧华用真心真情换来的百姓好口碑。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做到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做到底气足、腰桿硬、能服众,以过硬作风树正气、祛歪风,彻底根除“四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以过硬的作风,促进工作,赢得民心。

注重创新开展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邹碧华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前,曾在长寧区法院工作过4年。他在担任长寧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到上海市高院任职后,推行了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上海司法改革前无古人,领全国之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坚持深入实际,勇于实践,学会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在实践中科学发展,在实践中自我提高。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开阔眼界, 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好工作。

注重培养担当精神。敢于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上海市高院推行的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涉及法院干警“穿上法袍”还是“脱下法袍”的切身利益,更是众人瞩目。如果按照职务等“一刀切”,无疑是操作简单又不得罪人的办法,邹碧华为了“一定要把最优秀的法官配置在办案第一线,给我们的未来留出空间”,选择背著“黑锅”前行,顶著“骂名”跋涉,坚决反对迁就照顾。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只为在人间点亮正义之灯。“桥的价值在于承载,人的价值在于担当”。当前,我国正值改革攻坚期、经济调整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实现“中国梦”的前进道路上充满了荆棘和挫折,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要把担当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舍身忘我的工作热情,直面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大胆开拓创新,努力创造经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共产党员是先锋模范,从焦裕禄、孔繁森、王彦生、李林森,到邹碧华……,我们一次又一次感动于共产党员的崇高无私,感动于党的好干部的敬业奉献,让我们化感动为力量,用更加自觉的服务,更加严格的自律,更加主动的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3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 2021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21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4

时代需要榜样,榜样就是方向,方向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同志就是在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涌现出的杰出榜样,是新时期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人民司法的新标杆,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燃灯者”。

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作出的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我们与邹碧华一样,是同处在一个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伟大时代。这是一个另多少法律人梦寐以求的时代,另多少法律前辈为此奋斗终生的时代。我们能为赶上这样的时代而自豪,能为身处这个时代而庆幸,能为这个时代的改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而骄傲。这样的时代能激发我们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他能让我们无论面对什么的艰难困苦、什么样的曲折得失,都能坦然面对,都能义无反顾。因为我们的队伍里有邹碧华这样的“燃灯者”在引路,有“邹碧华精神”再激励我们,有邹碧华这样的典型做标杆,我们只有始终像邹碧华那样保持火一样的激情,才能完成党赋予我们的使命,完成邹碧华未竟的事业,才能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人民的业绩。人民法官来自于人民,人民是我们的根,是司法权的权源。我们只有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心存敬畏,守住底线,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只有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动摇,才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任何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保持定力,坚定方向,自觉抵制公器私用,让“刀把子”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我们只有做出无愧于人民的事业,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和信赖,司法权才能有公信力和权威,人民法官也才能有作为和地位。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历史的业绩。我们今天的事业,是传承于我们前辈们的流血牺牲和无私奉献,没有他们就没有人民司法的今天。我们的事业,同时也是薪火相传的事业,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而我们今天的每一名法官都正处在历史的抉择中,我们能交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历史将会给与我们怎样的评价?这需要我们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正如所指出的,“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如果心中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拘泥于部门权限和利益,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讨价还价,必然是磕磕绊绊、难有作为。”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传到了我们的手上,而我们又是处在这样一个浩浩荡荡大变革的时代,时不我待,失不再来,只有抓住机遇,拿出自我革新的胸襟和气魄,迎难而上,担当起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才能做出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5

邹碧华的法律传教来自于对审判工作的不断深入。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他先后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在这重要的五年中,他不负众望,先后处理或参与处理了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尤其在上海社保基金追索38亿元陷入僵局时,他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作出了贡献。面对当事人的上访,他会主动走访实地查看,并对法官说,做法官要既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要将心比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从邹碧华身上,我们能感受到他强大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力量。

邹碧华的法律传教来自于对职责履行的不断探索。邹碧华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探索如何将群众与司法形势对接的有效途径,如何让司法回归司法,为让当事人方便联系法官,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成为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成为了司法为民与信息化结合的载体。针对执行管理薄弱的问题,邹碧华改革了执行流程机制,将执行分成接待、查控、研判、强制四个环节,改变了以往的“一人一案”管理模式。这种专业化、集约化的优势,在案件增加而人员未增的情况下,使得法院执行绩效跃居全市法院前列,执行投诉率比改革前下降了76%。

邹碧华的法律传教来自于对学术的不断研究。他是一名富有学者气质的实践法官,先后攻读了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和国际经济法博士,曾前往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其间还短期前往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他对法律事业饱含激情,不断开展理论研究,他一口气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2010年,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本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有的人索性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

邹碧华用一个个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的工作理念。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每名党员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向实处着力、用实干说话、凭实绩立身,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三严三实。严谨求实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法律人所推崇的精神,更是我们所时刻提醒自己的警言,从邹碧华同志身上,我们清楚地感受到尽自己的努力如何做到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如何做到将本职工作做得踏实。从邹碧华同志身上,我们不仅能够体会到极高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我们更应该学习他的责任担当,任职期间从不拖泥带水、推脱任务,总能够将自己的想法认认真真体现成作为,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人,一个完美主义者。

邹碧华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6

尊重基层维法人员,让爱的赞歌充满阳光。一名普通的法官,因疾病意外来袭而突然倒在工作岗位上,将生命定格在那里,悲剧在人间上演。做改革的弄潮儿,邹碧华与时俱进的思想彰显当代执法者争先创优的优秀品德。

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法官与律师事务所打交道,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律师的意见,并且与律师共同维护法的尊严,邹碧华也做了很多工作。在重要的会议活动中强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上,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道出了执法者与律师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他推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同时个人还撰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正是他做了大量的工作,才让律师这一群体对他充满了尊重,让他的个人行为赢得了整个执法群体的认可。

有改革进取心,在工作中努力拼搏,用良好的工作行为赢得了执法部门的认可;有服务群众的良心,让执法者的形象在哪一个地方都有阳光般的温暖,这样的执法者走了,如何不让广大群众痛惜呢?在他走后网上网下广大群众形成互动,更说明了他所做出的一切,让广大群众赞许,更说明了群众对于他离逝的相当惋惜。

邹碧华走了,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长存,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让司法改革打造出别样的风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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