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3-08-19 13:04:34 分类:公务心得体会

调研报告是调研任务中一项举措的文件借鉴,对待调研报告,写作者一定要依据任务的需求,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调研计划,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疫情调研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疫情调研报告6篇

疫情调研报告篇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验着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也是对我国传染病防治制度的一次考验,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警醒和思考,现就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做如下探讨。

partone

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法律法规修订滞后,相关内容与形势和需要不相适应

1991年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与现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修改)》(以下简称《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关于责任疫情报告人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别,如:根据在《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而《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任疫情报告人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关于疫情报告的法律规定被新传染病防治法规取代,已无存在的实际价值,其迟迟没有被废止,明显与形势和需要不相适应。

二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存在的法律问题

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存在立法不足,导致网络直报效率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相关的医疗法规中还存在未明确诊断标准、未设定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的具体登记项目和填写及相应的强制性条款等问题。《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没有规定登记项目及填写要求,缺少规范统一的格式,有调查显示,某地区各医院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包含的基本项目不尽相同,存在较大的差别,无法形成有效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计。

二是法律对医院信息系统(his)的开发缺乏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形式多样,部分医院传染病登记项目设置不统一、填写不规范,不能满足传染病报告需求,在防止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迟报及减少医生工作量等方面不能发挥his应有的作用。部分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有的形成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没有很好地落实。

2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缺少强制培训的法律规定

医疗机构往往重医轻防,医疗法规中侧重于医务人员医疗业务培训,缺少传染病疫情报告强制培训内容,导致部分医务人员缺少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意识和技能,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作用重视不够,医务人员在业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不到位,很难发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哨位作用。

3法律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起点未明确,降低了报告时限设计的法律意义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六部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第二部分第七款都明确规定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时限,涵盖了各类地点、责任人、报告方式等情况疫情报告的时限要求,体现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特点。

但由于法律规定缺少疫情报告时限的起点规定,使疫情报告时限在实际工作中很难确定是依实验室检查出报告时间、影像学检查出报告时间还是依临床医师做出临床诊断时间作为疫情报告时限的起点,时间起点的不确定影响了疫情报告的时限,延缓了疫情报告的紧迫性、时效性。也导致监督检查、追究法律责任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降低了时限设计的法律意义。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中对违法行为处罚存在的法律问题

1传染病疫情报告违法行为法律设定不足,没有设定漏报情形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责任疫情报告人的违法情形主要是隐瞒(瞒报)、缓报、谎报三种形式。但有研究显示传染病疫情报告漏报率最高达到37.5%。漏报已成为责任疫情报告人造成传染病疫情报告失误的主要形式之一。

但依据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漏报传染病疫情并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有损于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与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相

2传染病防治法规中关于疫情报告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值得商榷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在《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属于医疗机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已由《传染病防治法》做出规定。原卫生部制定《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超出《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公民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存在漏洞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规定公民个人是义务疫情报告人,但没有规定相应的行政责任,另外,缺少公民自身是未明确传染病疫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疫情病人以及来自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或与确诊、疑似病例和与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故意隐瞒未及时向疫情处置机构报告的法律责任、约束手段或追究办法。

parttwo

对策

一完善传染病防治法治建设,保证法制统??

1增加传染病防治立法的专项规划

将不符合现行法律的法规废止,修正法规、规章及文件与法律相抵触之处,使法的稳定性和变化性相统一。将传染防治法纳入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刚性和弹性相结合。

2将漏报设定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违法行为之??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将漏报作为报告突发事件违法行为之一,因此,修订或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应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相衔接。

3在法律法规中规定与传染病疫情报告有关的强制条款

一是设定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具体登记要求和相应的强制性条款,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等是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基础,又是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检查、督导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主要依据。

二是规定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疫情报告强制培训条款,与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相结合,将强制培训落实到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制度中。

4加强对公民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中的立法

明确规定公民涉及疫情报告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约束手段或追究办法。

二从法律法规上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长效合作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树立医疗和防疫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探索有效的医防结合工作模式,致力于医防整合信息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有效协作机制,让疫情传达的道路畅通无阻,为各级医疗机构疫情通报奠定基础。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保持沟通顺畅,将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日常化。加强法律制度对疫情报的支撑,从而使疫情信息的通报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形成一个良好的运行常态。

三依法保障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效运行,发挥对疫情的监测作用

运用法律手段,充分结合现代化的通讯能力,利用5g网络的发展时机,对疫情报告制度实行刚性管理,从制度上减少报告时限的宽泛度,扩大责任报告人的范围,为决策层提供可靠的信息报告,实现疫情的四早,最在限度减少疫情影响。

疫情调研报告篇2

当前,疫情来势汹汹,全国上下共同战疫,我们在这场防疫阻击战中涌现出了许多冲锋在前,奋战一线的党员干部,为我们打赢阻击战凝聚了更加强大的信心和磅礴的力量。近日,陈希部长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大敌,要坚决防止高高在上,浮在表面,空喊口号。我们在这场疫战中亟需劈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两座大山,剔除这两块夺取疫战最终胜利的拦路石。

举直错诸枉,以关键少数带动整体作风向好转变,开创能上庸下、渠道畅通的良好局面,为夺取战疫最终胜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孔子对答鲁国国君问政,提出举直错诸枉的举措,意为提拔选用正直的人,通过正直的人以上率下转变整体作风。如果我们想要避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战疫中从中作梗,就得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

这场阻击战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尤为关键。要进一步畅通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要把那些有大局观、人品优、素质高、群众口碑良好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成为战疫的中坚力量,用这些表率来带动整体风气的转变。也要把那些在战疫中不能胜任、不做不为,奉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干部积极性、主动性,破坏党员良好形象的干部换下,积极盘活干部人才资源,提升团队的战斗力。

权责相匹配,让下放权缓解客观困难滋生的弊病,形成大胆创新、放手拼搏的干事环境,为打赢防疫阻击战迎接曙光凝聚更加强大的底气和硬气。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可能碰到由于客观因素带来的困难,而滋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如在部门联动方面存在协调问题,在慰问资金和物资统筹方面存在的不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敢创新、难以放手做等问题。而相关数据和信息的上报要求要及时准确,基层的一些干部就选择了敷衍了事、有时身心俱疲、采用命令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进行应付。

要根据战时需要合理及时,有规划、有步骤将部分权力下放,让基层干部在干事过程中不会四处碰壁。被赋予了相应权力之后,在增强联动、协同作战方面就会比较顺利,在进行统筹调配时候也能够增强质量和效率,以此来避免客观因素造成的困难,让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失去一处藏身之地。

剑指无法度,用刚性约束将干部言行信拉回正轨,营造沉心实干、埋头苦干的务实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硬核保障。要想在最大程度上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干扰,要进一步严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律法规的强大约束作用。要用零容忍、全面盖的纪检监察监督持续高压督促那些蔑视法律法规、无视党规党纪的干部,分类进行处分,严重的要刑事立案等。强化违法违规违纪的惩戒效果,让干部在战疫这场必胜的战斗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党员干部要在战疫中不断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要树立对于党纪法规的信仰,主动维护党纪法规尊严,更要主动遵照党纪法规并带动身边党员和群众共同奋战,夺取战疫最终胜利。

权行阳光下,借科技之力扎紧领导干部权力笼子,构建干净高效、透明有序的实干空间,用公信力吸引更多力量参与到战疫中来。这场阻击战是全民的战斗,要想放手发动群众,就得树立起群众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任,让群众看到权力是为他们所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那么群众将更加有信心配合好打赢这场阻击战。

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就要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通过相关的网络技术,将党委、政府在战疫中对物资调配、资金使用、应急应变措施等数字化,形成完整轨迹链;自觉受民众监督,要畅通网上监督举报渠道,设立受理邮箱;还要进一步完善电子特色服务,推送防疫科普知识和疫情动态,推行电子政务办理,退出网格化疫情智慧防控app等。让更多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这场战疫,凝聚起更加磅礴的力量。

我们在战疫中既要抓好对病毒的战斗,还要抓好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这片战场,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疫不是一场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零散战斗,而是一场整体联动、要具有预见性和全局性的战斗,而我们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这片战场,必将会为战疫的全面胜利赢得更多的主动权。

疫情调研报告篇3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持续助力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永宁县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行线上办理。2月1日,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和美永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和《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暂停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并推行线上审批服务的公告》,向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通知自2020年2月3日起政务大厅暂停现场办理业务,同时将网上办事指南、掌上办事指南、咨询电话及材料邮寄地址对外公示,全面推行预约办理、网上办理、掌上办理等线上不见面审批服务,倡导不急事项延后办、紧急事项预约办,鼓励办事群众延期办理,避免人员聚集,线下采取无接触办理,确保特殊时期政务服务不停歇。大力引导企业通过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办理各类业务,发挥线上服务优势,对企业设立、变更等可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企业在线提交申请办理。

(二)主动靠前服务。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各审批科室值班人员及进驻窗口首席代表,负责每日到岗做好线上业务处理、电话咨询解答、预约办理登记等工作,针对不动产、社保、医保、公安等业务量大的窗口,积极协调增加工作人员,最大化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随着永宁县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群众、企业线下办理业务的需求逐渐增多,政务大厅主动靠前服务,将服务阵地前移至大厅外,安排专人引导办理,专人维护秩序,专人清洁消毒,在大厅外设置安检区、取号区、等候区、服务区,合理分流,分批次引导企业、群众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到服务区收取资料后进入大厅办理,办理完毕后当场将证照发放,确保办事群众即办即走,减少滞留时间。

(三)强化防控措施。一是无死角,全覆盖进行全面消杀,每天有专人负责对大厅进行两次消杀,对办公区域、楼梯、扶手、桌面、门把手、洗手间等区域进行仔细的消毒消杀,有效防止和阻断病毒传播,筑牢疫情阻击的严密防线,为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提供安全的环境。二是提前制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方案》,提高政务大厅预防和控制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自3月4日起正式恢复政务大厅业务办理以来,请示县政府同意购置安装智能测温设备,安排专人查看防疫健康码,引导群众通过智能测温后,从专用通道有序进入大厅,进口与出口分设,避免交叉感染现象的发生。在距离窗口一米以外设置警示黄线,确保等候区和办事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四)制定精准措施。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根据《银川市关于优化商事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优化商事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通过企业不见面办事、开辟防疫民生企业专属绿色通道、提供企业预约办理、实施告知承诺等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精准稳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永宁县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贯彻区、市有关精神,引导各部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工作成效

(一)推进项目开复工。一是针对疫情防控急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坚持急事特办、特事快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综合运用线上不见面审批方式,指导帮助申请人完成各项材料准备,针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以最快速度办理许可,尽最大努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截至目前共设立企业276家。二是根据永宁县2020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表(第一批),及时梳理摸排需开工项目。综合运用线上不见面方式,及时与企业沟通交流,安排专人主动跟进对接项目办理情况,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按时开工。今年截至目前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件,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专家函审13件,办理企业项目投资事项22件,容缺材料比例达到70%,为企业节省建设工期3个月。三是加强对企业的业务督导,指导申请人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等系统申报,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审批所需材料均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版为主,申请人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对确需提供且容缺受理的纸质材料,坚持必要件一次提交,非必要件后期补正的原则,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先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事后按有关要求进行补正。

(二)精简审批环节。一是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前预约,采取视频勘验,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疫情结束后两个月内补齐相关材料,当场给予核发防疫期间的许可证。针对提交材料缺失的情况,如后期能够补正的,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审核办理,需要补正的材料可以在疫情后一个月内补正。二是提前与县域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沟通,对准备新开餐厅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办理证照情况进行了解,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同时放宽《食品经营许可证》准入条件,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当场出证。

三、存在问题

在逐步推进企业线上办理,复工复产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国家、区、市、县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政策,但由于疫情防控的需求,部分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企业获取政策的渠道还不够广泛。二是线上办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网上办理系统操作繁琐,影响办事群众、企业的办事体验感。还有部分事项还不能实现全程网办,线上办理便利度还有待提升。三是事中事后监管需进一步强化。在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区、市、县相继出台关于精简行政审批的通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放宽了受理条件,但关于事中事后的监管不能放松,还要进一步强化,将事前审批逐渐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

四、对策及建议

针对目前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一是强化服务理念。在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要逐步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切实改进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宽企业与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反馈渠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加强检查督导,倒逼各部门积极作为、推动工作,切实取得工作实效,以督促改,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向好发展。

疫情调研报告篇4

2021年以来,第xx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的工作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同时,学史力行,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于疫情防控和质量改进工作全过程,查找不足,认真改进,有力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水平,促进医疗质量不断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第xx党支部全体医护人员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主动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疫情防控和医疗质量管理两手抓、两手硬。截至目前,第一临床党支部相关科室始终抓好疫情防控不放松,没有发生重大疏漏问题,有力地保障了妇产、乳腺、体检等各项医护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得到了广大患者的认可。

二、检查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检查发现问题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医务人员必须询问入院患者是否有新冠肺炎临床特征、流行病史等情况,并在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术前查房、术前小结等病历内容中有所体现。但在工作中仍有发现个别医生未按照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出现漏写现象。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虽然属于病历填写方面的疏漏,但也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通过剖析根源,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个别医生未认真了解填写内容。二是未形成严格的质控措施,个别医生未认真落实。三是新冠肺炎的规定时常更改,容易出现错漏。

三、改进措施

(一)对内,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质控处理

一是要求科室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学习宣传,让每一个医护人员熟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二是进一步明确门诊病历病史必须录入新冠相关病史是否发热、否认有近21天曾到过中高危新冠疫区,否则不能进行下一步诊疗处理。

三是要求质管员及上级医师严格检查病历,严把病历填写审核关。

四是严肃质控工作要求,明确各管床医师如反复出现同样错误则科内质控处理。

(二)对外,全方位执行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

一是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是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是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是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疫情调研报告篇5

通过新冠肺炎疫情社会实践调查我发现了一下几个问题:

1.多数民众较早开始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但重视时间较晚,重视程度;

2.不足人们对疫情风险的认知比较客观、理性,疫情之下人们整体的安全感并未出现大幅下降;

3.民众普遍存在担忧情绪,较高比例的人存在恐惧、愤怒、悲伤和恐慌情绪;

4.社交媒体成为疫情信息主要传播渠道,官方媒体信任度高于民间渠道;

5.民众对抗击疫情的信心很高,信心主要来自于医护人员、医学科研人员和政府相关部门;

6.多数民众能够认识到疫情防控措施的必要性,多数人不存在过度防范行为。

社会心态是在不同个人心理交汇、融合、相互影响、交互感染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以个体心理为基础,但又与个体心理有着本质上的差异。社会心态就像一个无形的能量场,影响着个人和全社会的心理和行为。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民众的个人心理普遍处于应激的忧虑和恐惧状态,相应地,社会心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疫情防控来说,积极社会心态至关重要。为了解此次疫情防控中的社会心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在春节前开始进行社会心态的持续调查。此次社会心态调查的内容包括:疫情认知、疫情下的情绪、疫情中个体需要的满足、人们在疫情中表现出的价值理念、疫情防控行为等方面。

本次调查使用在线调查平台“问卷宝”进行,调查进行的时间为除夕和春节(2020年1月24日-25日)两天,共回收11055份有效成人问卷,其中男性3811人,占34.5%,女性7244人,占65.5%。受访者年龄范围在18-70岁之间,平均年龄27.36±8.91岁。调查对象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疫情调研报告篇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提升政治站位,认真统筹安排,整合各方力量,开展全面摸排,实行联防联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不留死角。目前我校总体形势良好,学校无假期留校学生,没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调度指挥

学校党委、行政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书记指示和省长具体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迅速安排部署疫情防护工作措施。一是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校领导兼任,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研讨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领导挂帅,部门配合;分层管理,依法防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应对,群防群控的原则,研讨制定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了防控全覆盖,不留工作空白点。三是下发防疫工作通知。1月25日,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工作的通知》,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启动部署,对各项防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师生防控意识

一是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学校主页通知、公众号发布、qq微信推送、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开展形式灵活的新型肺炎知识、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消除恐慌情绪,增强自我防病意识,提醒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二是传达落实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为工作单位,及时将疫情防控各项部署传达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每位师生。三是发布致学生的公开信。1月26日,发布《致学校全体学生的一封信》,促进广大学生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从自己做起,肩负疫情防控责任。

三、加强排查消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师生排查。及时启动联防联控措施,采取学校、学院、专业、班级四级联动,相关工作人员统一调度,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动向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师生流动台账持续跟踪管理。二是全面进行防毒消杀。对学校各重点部位喷洒消毒水,最大程度上消毒杀菌;做好校园饮用水供应的卫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三是加强校园值班巡查。第一时间启动学校应急预案,强化假期三级值班制度,书记校长坚持每天到校工作;加强门岗登记检查,非本校师生禁止进入校园;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7点前上报汇总疫情情况。四是做好网上授课准备。发布《关于做好网上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教师提前做好网上授课准备,按原课程表和教学进程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按时上课下课,保证学生完成教学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夯实工作责任

一是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学校党委组织部印发了《致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倡议书》,倡议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肩负起抗击疫情的政治责任和重大使命,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叩问初心、践行使命。二是严明防控工作纪律。校纪委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促进责任落实。三是开展工作情况检查。组织成立了四个工作检查组,不定时对学校进行工作检查,有力推动了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以对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做好防控,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大局稳定。

《疫情调研报告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