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训词心得体会5篇
及时写好适合自己的体会可以记录自己当下的收获,我们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一定都有不少的感情需要抒发出来的,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学训词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2023学训词心得体会篇1
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 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此次大会的召开,对做 好新时代公安工作、建设平安中国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 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
今天的中 国,社会大局稳定,公平正义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作为一个有着近 14 亿人口、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不仅是世 界上枪爆犯罪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 也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国家 之一, 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回望党的十八大以 来的峥嵘历程, 正因为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发展安全两件 大事, 就加强公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实施了一系列重 大改革举措,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提升了公 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迈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需要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 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 “积极预 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把新时代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 “从严治警一刻都不能放松” “加强 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从对公安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出 发, 以确保公安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为根本, 对加强党对公安工作 的领导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为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 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践路径。以 这一重要讲话为遵循,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全面 从严管党治警, 必能锻造一支公安铁军, 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 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 “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 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 。公安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 优良作风的队伍,是一支英雄辈出、正气浩然的队伍,也是和平时期 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此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习近平总 书记提出要对公安队伍给予特殊的关爱, 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 完 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极大增强了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 归属感,有助于更好地凝聚警心、稳定队伍、鼓舞士气。
“我们看不 到黑暗,是因为有人为我们遮挡了黑暗” 。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公安工 作, 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支持, 全社会也应当拥警、 助警、爱警,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心暖民心,警民一家亲,正 义必将所向披靡。
“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公安机关 和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与汗水书写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的新篇章,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 乐业,一定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强大正能量书写人民公安的新 时代荣光。
2023学训词心得体会篇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深刻分析了新时代政法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深刻指明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任务、总体思路、重点工作,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全国政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领会好,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新安排,引领政法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擘画了新时代政法工作发展的宏伟蓝图,形成了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呈现出3个“高度统一”的鲜明特征:一是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鲜明作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部署,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引领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理论灯塔。二是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创新实践中总结出一系列体现规律性的重要经验,提炼出一系列富于前瞻性的重要制度,升华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广大干警关心的“怎么看”、“怎么办”等重大问题,是引领我们在错综复杂中守正创新、在矛盾风险中胜利前进的强大武器。三是历史思维、世界视野、时代精神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深刻指明新时代政法工作前进方向,是引领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符合时代潮流、彰显独特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的科学指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关键要吃透核心要义,做到“六个深刻把握”:
第一,深刻把握政法工作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揭示了政法机关是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这一本质属性,充分彰显了做好政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根本性质,深刻认识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深刻把握政法工作的使命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政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不能变。这“两个不能变”,是对政法事业从诞生、发展到不断成熟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纲和本。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两个不能变”,矢志不渝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第三,深刻把握政法工作的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最新实践、最新经验,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的政法理论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我们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
第四,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历史方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指出了政法工作的时与势,科学阐明了做好政法工作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深化了对政法工作历史方位的认识。我们要把握新形势、找准新坐标,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在时代发展中锚定航向、把握主动。
第五,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提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我们做好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其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四个坚持”是最关键的政治原则,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三个加快推进”是战略举措,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四大职责任务”是战略目标。我们要把准政法工作的思路方向,以坚定者、奋进者、创新者的姿态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第六,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既有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又有务实管用的实际举措。这些重点工作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意义,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抓手。我们要始终保持一种前进的目标感、工作的压力感,以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2023学训词心得体会篇3
民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刘英福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榜样的引领。公安楷模的崇高精神振奋人心,鼓舞斗志。我们要认真学习思考公安楷模的优秀品质和精神,时刻以楷模精神激励自身,树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昂扬的工作态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当好守卫“青藏首站”的“忠诚铁军”,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互助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祥元
热血公安铸忠魂,这股力量感人至深,催人奋进!观看“公安楷模”发布活动时,深深感受到公安民警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不但要向楷模致敬,更要将他们当成标杆,学习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中扎实苦干的作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用真心实意去服务群众,融入群众,为辖区人民守一方平安,以更大的实干勇气和担当精神,作出无愧于岗位的优秀业绩。
化隆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兼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马学良
短短一小时的“公安楷模”发布活动,10位公安民警的感人事迹,却让我感触颇多,作为一名督察民警,就应该在“践行训词精神,致敬公安楷模”中走在前列,公安楷模不仅是公安队伍中最有感召力的标兵,更是新时代人民警察崇高理想和神圣使命的忠实践行者。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展示着新时期人民公安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他们是时代的英雄,是全国公安民、辅警学习的楷模。他们身上透射出来的忠诚、奉献、担当的精神和品质,是我们每名民警辅警的学习榜样,致敬公安楷模,要切身实地向他们学习。
循化县公安局民警 王芬
观看“公安楷模”的感人事迹让我热泪盈眶。他们用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们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和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是助我成长的精神“营养”。我将以楷模精神激励自我立足岗位,从自身内省中提升道德素养和工作能力,扎根基层,竭诚为民,全力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学训词心得体会篇4
8月26日,人民警察终于有了自己的旗帜。警旗,就是一份责任与担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社区辅警,我将牢记总书记谆谆教诲,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我将不断完善自我,不遗余力做好本职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服务好辖区群众,处处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对于我们做好公安工作,更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就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职责定位。当前,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前进道路上面临不少新的风险挑战,公安机关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政法战线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这也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职责定位,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重大政治责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根本目标。只有深刻把握职责定位,不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就要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推进改革发展,实现宏伟目标,必须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公安机关责无旁贷。
要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既要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也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秩序。
要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就要坚持稳字当头,把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抓紧抓实。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每个年份都是重要时间节点,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坐标。今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任务尤为艰巨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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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训词心得体会篇5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人民警察的性质:
警察是国家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依靠暴力、强制和特殊的手段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我国,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使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人民警察的任务:
1995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的宗旨: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