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优质6篇
正因为经济的进步,上班族逐渐知道自查报告的重要性,自查报告是帮助我们理性分析不足的关键,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优质6篇,供大家参考。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篇1
根据达川委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用心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职责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状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人。我校实行教师群众办公,以教研组和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贴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篇2
近期,根据《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局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局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县检查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局科级领导4名,共使用办公室4间,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05.1平方米。
(二)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局定编人数30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26人;实有在编人数23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13人、工勤人员6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629.8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70.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119.87平方米、附属用房239.9平方米、设备用房及其他特殊业务用房都为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9平方米。
(三)我局无办公用房出借及在建楼堂馆所。
二、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局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局干职工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明确各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县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迅速在全局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股室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各股室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各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全力配合县检查小组对我局的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状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状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资料,主动理解社会监督。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篇3
近期,中央和省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有关通知,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具体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的通知精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现将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对82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8个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应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已整改腾退面积平方米,整改率为98%。尚有少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超标办公用房还在清理整改中。具体情况为:
(一)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总共应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面积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97%。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面积4329平方米,已清理整改4421平方米,整改率达100%。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共9间,233平方米。
各县市区共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面积3120平方米,经过清理,目前已回收2882平方米,还有238平方米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此外各县市区没有离、退休领导干部占有办公用房和企事业单位占用和协会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市直各单位总共应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100%。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613平方米,已整改腾退1613平方米。整改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13间,总面积497平方米;清理腾退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3间,共101平方米;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685平方米;清理腾退协会占用办公用房39平方米。
市直各单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总计平方米,经清理目前已回收平方米,另有4470平方米出租办公用房将于合同到期后收回。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文件。主要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土地、房屋和园林绿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荆办明电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财行资规2号)、《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6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7号)、《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8号)等文件,对办公用房的处置、办公用房资源调剂、租用办公用房审批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20xx年我局还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方案,待省相关制度下发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上述制度和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
二、主要做法
我市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等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万书记要求:“确保落实中央规定不打折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走过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不留死角,坚决按零差错标准,零容忍措施贯彻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上级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我市还成立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和专班,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在收到省下发的通知后,我市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令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要求的通知》(荆办发电54号)和《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制定了《荆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下发了清理工作通知,对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工作时限等作了具体安排,并组织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认真实施。
三是认真调查摸底。按照清理工作部署,我们首先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在单位自查阶段,主要从各单位总人数、县处级领导人数、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重点对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重点查找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面积或多处配置办公用房的情况,领导干部退休后是否仍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通过清查,摸清了各地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点督办整改。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多次对各地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整改。20xx年9月,我局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督查活动;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了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参照省督查组做法,重点抽查了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情况。共实地上门督查了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直35家单位、144名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20xx年3月,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纳入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中,我局专班成员又多次上门指导督办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20xx年12月至今,我局又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和停止新建楼堂管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从以往的各县市区“四大家”、法检两院和市直各单位拓展到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市直各单位的下属单位。并重点对前次检查中发现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很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还努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主要实行“六个统一”,具体内容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并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所有权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党政机关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等。3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规定市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编制。
此外,20xx年市政府还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市直党政机关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我局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新标准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20xx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刚出台不久,我们将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20xx年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前不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力度,确保按标准、及时无死角的完成事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是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在前阶段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待省出台相关制度后,我们将尽快出台这些制度,并着手开展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工作。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解放全国人民,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应该围绕群众而展开,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是符合民心和国家实情的一次重大行动。
本单位隶属xxx,在办公楼和干部办公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楼和干部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与有力地处理,对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果断地清理。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整,我单位在办公楼装修程度、办公用房面积及其相关方面已经全部达到了《通知》的标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原计划在下半年修建xx楼一栋,此前正在进一步地调查分析和讨论中。经过单位各部门的一致商讨,认为该办公楼没有兴建的必要。目前,该项目已经彻底停止,相关情况将在报告中详细叙述。
第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但尚未装修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行、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处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第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第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本单位身兼数职或因其他原因而拥有多个办公用房的,我处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第五,办公用房出租、出借问题:
在多年前,因各种原因而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我单位按照合同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不续签,而对其他借用办公用房的,同样进行了清退,确保办公用房没有其他非行政办公用途。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篇5
教育局:
10月8日上午,教育局关于“清理办公用房专题工作会议”结束后,我校领导班子对此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后勤牵头,迅速严格地对照标准排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办公用房分布于1—4号教学楼及校园西南区办公用房。其中,1号教学楼建于1979年,三层,现为校幼儿园校舍,包括教室、寝室、卫生间、办公室及食堂(独体);2号楼建于1992年,4层,系教学楼,包括教室、电子备课室、办公室、仓库、餐厅及卫生间;3号楼建于1986年,四层,系教学及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室、年级办公室、部门领导办公室、仓库
?会计室、水房及卫生间等;4号教学楼,建于20xx年,三层,主要是功能教室,包括图书阅览室、教科室、实验仪器室、阶梯教室、舞蹈室、法制教育室及监控室等;西南区办公用房包括体育办公室、音乐办公室、后勤办公室、卫生室、仓库等。四栋建筑报批手续齐全,均有资产台账。
我校现有机构完全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设置,全校核定编制人员94人,运行费用属财政全供。
通过自查,我校所有办公用房均符合要求。
20xx年10月9日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篇6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自委办〔20xx〕63号)要求,我局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领会精神
我局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和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准确理解把握工作要求和标准。
二、清理人员编制配备
(一)局机关
核定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
实有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
(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核定编制25名,实有23名。
(三)市环境保护信息培训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4名。
(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核定事业编制60名,实有51名.
(五)临时聘用及借调人员情况
为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临时聘用人员共10人,其中打字员1名,驾驶员3名,信息中心技术人员1名,伙食团3人,综合科2人。借调人员1人。
三、对照标准清理整改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我局对全系统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调研的办公用房在上次整改后已在18个平方米以内,没有超出规定标准。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均按照9平方米/人配备的,没超过标准。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超标准部分进行了腾退;共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641平方米。我局没有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没出租出借办公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