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通用8篇

时间:2023-08-31 18:03:59 分类:企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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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通用8篇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1

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2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将党内法规细化具体化,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彰显政治性。xx年10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十九大党章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任务,充实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内容。

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最高规则,其他法规制度无一不是源自于党章、从属于党章,是党章要求的延伸和具体化。准则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此次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注重落实准则要求,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看,有的一手遮天、违规决策,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的变换手法公款旅游,“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有的通过股票内幕交易大发横财,非法获利;有的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有的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有的家风不正,家族式腐败问题突出,等等。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如,将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范畴;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进行股票内幕交易,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被列入违反廉洁纪律范畴;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被纳入违反群众纪律范畴;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被列入违反工作纪律范畴;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范畴。《条例》将原来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等6类。

在“分则”部分,分设“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6章。

?条例》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扎紧制度篱笆,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在党的各类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任其发展,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最终都会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必须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条例》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中增设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违纪条款。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6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的首要分子从严处理;将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诬告陷害等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等等。

四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纪法贯通,首要的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

?条例》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做好纪法衔接,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规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明确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与监察法做好有效衔接。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条例》去除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

其一是纪法分开。凡国家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内容不再作重复规定,共删除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其二是纪严于法。《条例》对党员违纪行为作出比法律更严格的规定,一些尽管属于不违法的行为但要受到党纪约束。

比如遇危不救行为,即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三是纪在法前。《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党纪处分工作的原则,规定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同时,在删除与国法相重复的内容后,对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条例》区别五种不同情况,分别用专门条款分别作出规定,实现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

此次修订《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

五是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年来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条例》充分体现了这方面的实践成果。比如,总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实践成果,增加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生活奢靡等违纪条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 的行为列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明确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予以纪律处分。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和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工作的需要,增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条例》也增加了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内容,例如,第5条增写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第7条第2款增写了“三个重点”,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此外,《条例》还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等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创造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做法。比如,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等。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实现了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的内容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_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纪检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做学习的先行者。作为从严治党的基层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2、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3、做维护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专项整治从业陋习。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性。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3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旗帜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勾画了事业发展的蓝图,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政法工作运行机制,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纲领。

积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首先,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其次,要明确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能,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锻造绝对忠诚。要有理想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阵地意识,充分认识到政法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确保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正确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作为基层政法工作者,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4

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远是真命题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第一次全面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条例》目的就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调党委政法委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确立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廓清了社会上一些模糊认识。《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对党委政法委是什么、干什么、管什么给出了最权威的答案,将党委政法委的定义、性质、职责和工作程序法治化、制度化,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政法机关,首先要明确是党的政法机关这一政治属性,这一刀把子必须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必须将此信条记在脑里、刻在心里,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与百姓安居乐业的铁板一块,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敢于、愿与、善于冲锋陷阵。为此,杭锦旗政法委在过硬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从三带三创专项活动到政治督察,我旗政法机关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抓作风树形象的能力、抓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均实现了明显提升,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逐步形成了分工协作、团结一致、顾全大局、真抓实干的战斗集体。阿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永恒目标

政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器,具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一直破浪前行、上下求索,始终不改初心和使命。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结合我旗实际,吸取先进地区经验,让枫桥经验和雪亮工程更接地气、更加实用,办成惠民工程、暖心工程,打造熠熠生辉的杭锦新名片。要继续深化三三联动政法工作新机制,集中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公检法司联动,特别是苏木乡镇要建立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执法所、村(社区)支部书记联合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行政村、社区要建立调解组,配备专职调解员,充分吸纳有威望的乡贤长者和村民代表参与调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意度,进而成为我旗社会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支持者。

提升政法机关履职能力是工作关键之举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们就要挺身而出,坚决进行斗争,决不能做爱惜羽毛的绅士。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政法干警有足够的能力和底气,真正做到铁肩担道义。从我旗来看,经济基础薄弱,正处于后发赶超关键时期,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复杂的局势,农村牧区草牧场纠纷、大中专院校安置等各种矛盾交织。这就给我们政法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复杂多变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所以,政法部门要在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卯足劲,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能够胜任任何岗位、任何挑战。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政法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政法干警卸下包袱大胆干,撸起袖子加油干,切实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警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的干警撑腰鼓劲,为建设新杭锦贡献政法力量。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5

4月1日,吐鲁番市工商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同时进一步学习传达市委关于全市开展维汉双语学习的动员会精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围绕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深入开展新疆反分裂斗阵具体措施。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好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局领导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好作用认真学习宣传,机关全体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带头学习领会好《条例》的内容,在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开展的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的行业“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扩 1mi.net 一秘…大宣传教育内容,近期把《条例》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讲解,不断提高《条例》在广大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的覆盖率和知晓面。

四是组织考试测试促进学习效果。在组织学习后并开展全员测试,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测试,通过测试提高全员学习效果。

最后,市工商局主要领导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工作职责,管好自己和家人,并以学习传达双语学习为契机,分析了近几年反恐维稳的形势,要求全系统干部要学习入脑入心,扎实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实施。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6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驶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所思,努力实现人民生活欣欣向荣。把为民所忧放在心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之重。为民所忧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忧放在心里,了解群众愁什么、盼什么、想什么、缺什么,把民声变成民生。年轻党员干部应当把基层工作作为成长的历练、为民服务的机遇、展示自我的舞台,扎得牢根、沉得下心、扑得下身,保持谦恭和学习的态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到群众走一走、看一看,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带着烟火气,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解得了难,交得了心。把为民所为放在心里。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找准为民方向后,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撸起袖子干。党员干部在干事上要动真功夫,切忌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为民所为就要到群众最困难、最迫切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呼声最大的地方去,问诊病灶在哪里,把脉当下怎么干,对症下药,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实打实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项目方面,迎难而上,绝不绕道而行。只有担起责任,甩开膀子,化压力为动力,以奔跑的姿态苦干实干,才能在真刀真枪的工作磨砺本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才干、锤炼作风,才能迎来自己的精彩和群众的欣赏。把为民所思放在心里。医有句话叫: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如果说治已病是在解决群众当前的问题,重在当下,贵在效率,那么治未病重在观察,贵在用心,要求党员干部在面对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时,能够着眼长远,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处在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人民的新需求为坐标,摒除过去的老思维、老办法,为民所思、为民所想,思考自己如何顺应时代新特点、人民新需要,促进自我观念转变、作风转变、方式转变,以创新实干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通过打出优化民生、服务群众的组合拳,一诺千金做好民生工作,锲而不舍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民心所向,政之所在。党员干部要在为民服务工作知民情、顺民意、解民需,让民生跟着民声走,从民心看到民欣,争做心系群众、担当有为、让人民满意的螺丝钉。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7

学前教育是指出生至六、七岁儿童的教育,包括学前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它的教育任务和要求是:重视幼儿的身体健康和个性发展及良好习惯的养成,重视学前儿童智力发展和入小学的准备。幼儿期是智力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这时期孩子精力充沛、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富于幻想,喜欢发问,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天才儿童的诞生无不与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当然,学前教育也是1个多方面的培养过程,不仅注重智力教育,更加关心幼儿的心理健康。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心智发展极不成熟,需要家长及幼师积极的引导。现在的孩子很多都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很强,缺乏对他人的关心,不懂得分享,因此,作为家长和幼师,应积极引导孩子学会关心他人,学会分享,乐于分享。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形成积极的现代儿童观,因材施教。

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有句名言:“良好的习惯是人在某种神经系统中存放的道德资本,这资本不断增值,而人在其整个一生中享受着它的利息。”这句话道出了良好的习惯对于人的极重要性。在国内,不少教育家也指出:“儿童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

学前教育不能只注重儿童智力开发,更重要的是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与他人相处。幼儿时期容易受外界影响,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这就需要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形成积极的现代儿童观,因材施教。每个幼儿都有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天赋,不能以1种方式去教育他。比如说:“有1个小朋友很调皮,每天上课不认真,还经常打小朋友。对于这样的幼儿就要让他有种成就感,让他当1个小组长啊,管管班上其他的小朋友,这样他会更好的约束自己,”所以对不同的幼儿要用不同的方法,这样才能发挥孩子们各自的特长,做到因材施教。幼儿教师要真正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1个孩子,用欣赏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每1个孩子,进而形成积极乐观的“儿童观”。

只有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现代儿童观,不仅要重视对儿童文化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对儿童思想品德的教育,即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并且把两者辩证统一地结合起来,让孩子们有个美好的“乐园”,可以快快乐乐的健康成长。

二、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实现自我突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是没有1个良好的学习计划,花再多的努力也会事倍功半。做什么事有了计划就容易取得好的结果,反之则不然。有没有学习计划对你的学习效果有着深刻的影响。要正确利用好每天、每时、每刻的学习时间。平时,学会要养成这样1种习惯,每天早上起来就对一天的学习作个大致的安排:什么时候学习,什么时候复习和做作业,什么时候阅读课外书籍等都做到心中有数,并且一件一件按时完成。一般来说,早晨空气清新,环境安静,精神饱满,这是的学习时间。下午较为疲劳,应以复习旧课练习为主。晚上外界干扰少,注意力容易集中,这时应抓紧时间做作业。这样坚持下去,就会养成科学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常言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零星时间看似很少,利用价值很小,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将零星时间集合起来,就是宝贵的整段时间。学会利用在等待中浪费的时间。等公交车、等人的这些等待的时间加起来其实是很可观的。只是因为它们单独时间都比较短,所以容易被大家忽视掉。其实5分钟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比如说温习随身的笔记,看看学前教育的课外书。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些“边角料”时间,经过一定的量的积累,就会产生质的飞跃,就一定会收到绝对想不到的效果,实现自我突破。

三、培养积极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效率。

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意思说,干一件事,知道它,了解它不如爱好它,爱好它不如乐在其中。“好”和“乐”就是愿意学,喜欢学,这就是兴趣。兴趣是的老师,有兴趣才能产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就要去实践它,达到乐在其中,有兴趣才会形成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所以说:兴趣是学习的不竭的动力源泉。只要我喜欢当老师,喜欢教孩子,我就会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愿意去学,喜欢去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之相辅相成。

学习态度是内因,学习习惯是外因,只有端正学习态度,才能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习惯是在学习过程中经过反复练习形成并发展,成为1种个体需要的自动化学习行为方式。良好的学习习惯,有利于激发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形成学习策略,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使自身终身受益。学习态度是内因,学习习惯是外因,只有端正学习态度,才能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多做笔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自我反思,自我总结。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养成做笔记的习惯,考前复习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做笔记的过程就是将书本知识进行系统化整理的过程。内容要少而精,且条理清晰,看后很容易记住,比抱着厚厚的课本复习要轻松许多,不会造成大的心理压力。最后复习时,笔记就是自己建的1个知识体系,把知识点串起来记就很容易了。多做笔记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有助于加强记忆,还可以对知识点进行查漏补缺。

学前教育不能单纯作为知识进行学习,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教育理论运用于教学当中,同时在教学中学习和探索新的教育理论。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中要学会自我反思,自我总结。所谓“温故而知新”,我们要对自己平时学习的成果和心得进行及时的反思与总结。只有静下心来,我们才能够对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做到及时的发现,然后进行及时的补救。古人云:“思己之过方成才”。反思,不可不做的一件事。反思的过程中才能知道自己的弱点,要害,不足之处在那里。加以改正,加以完善,不断地进步,进取,成功就会指日可待。人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与改正中才能成长。我每天下班都养成1个良好习惯,首先是打开计算机,把一天的学习任务完成后。开始自我反思,并且写反思日记。把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我总结,能够总结解决的问题就自己解决,警惕自己的懒惰,如果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发布到网路平台,让家人和朋友同学来督促我改正,这样,在不断的总结中,我的专业水平提升很快。

通过这两年的学习,使我学到了许多关于幼儿教育方面的理论知识,在整个实习教学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成长了很多!这些理论知识将会给未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我知道自己不能松懈,人活到老学到老。我还需要不断补充知识,充实自己,在实践教育中创新改进方法,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孩子,对得起幼师这份神圣的职业!

2023年学条例心得体会篇8

安全是幼儿园管理的头等大事,也是幼儿园生存的命脉,校车安全责任更是重大,近几年,全国各地接二连三的发生校车事故,造成未成年孩子无辜伤亡,叫人惨不忍睹,痛不欲生,所以保护下一代,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必须狠抓校车安全管理,2020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校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通过对新《校车管理条例》的学习,从中央到地方都引起了高度重视,,让《条例》落到实处,一方面尽量让孩子就近入园,另一方面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超载,不超速,发放《致幼儿家长趁车安全一封信》等,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司机的管理和学习,对校车司机的驾龄,驾驶资格进行严格考核后方可上岗,对说有校车都涂上醒目的黄色,行驶的校车放置校车标识牌,并开启标志灯,遇到阻车校车可以优先通行,并且运载学生的校车可以停在公交道上。国家从制度上制订了相关的条例,同时也赋予了校车特权。这些都体现了我们要对弱小生命的保护,更是一种文明的体现,,作为我们每一个成人,还需要一份真心的付出,把每一个孩子看成自己的孩子去保护他们。要搞好校车工程,政府在财力上是否也要投入一些?让那些乡村的孩子不用出昂贵的坐车费,让家长出一部分,政府扶持一部分,社会将不是更和谐?作为一个民办幼儿园园长,一位母亲,真心希望以后不会再出现任何的校车事故,不要再让任何家庭受到伤害。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7篇《幼儿园管理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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