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7篇
优秀的心得体会可以提升我们学习的动力,每个人写出的心得体会都是不一样的,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篇1
生命对于人仅有一次,在浩瀚的宇宙成长与繁衍过程中,生命就是一瞬间的火花,多么的短暂与美妙啊!那么谁不想在这美好的世界里多一声欢笑,多一次与亲友相聚呢,啊,生命是那么如此的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珍惜与爱护呢?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拥抱健康!
3月29日,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我们学校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交警队叔叔。他们是来给我们讲关于安全方面的知识的,目的是要让我们这些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惜自己的生命。当今社会有许多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注意交通安全,最终在无情的车祸中丧生,对此,我们感到惋惜、悲痛。
是啊,日常生活中违反交通规则的人随处可见:手上提满东西的妈妈带着孩子匆匆忙忙地跑过十字路口;随处乱停的小汽车;放学铃声一响后,急急忙忙地跑出教室去乘公共汽车……可见,人们都没有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我想: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要闯红灯”、“走路要走人行道”、“车辆临近时不要突然横穿马路”、“横穿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车辆行驶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很多车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去做更多美好的事情。灿烂而美丽的人生中,平安就是财富。愿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平平安安!
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篇2
当汽车不断穿梭在拥挤的道路上,当红绿灯闪烁交替,交通安全司空见惯,人们再也不能平凡的平凡意识逐渐淡化或加深。
当红色指示灯亮起时,仍然有轰鸣的车辆。为什么呢?为什么呢?难道他们不知道,有了这样的放纵,可能会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消失,他们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同车的伙伴,也可能是无辜的路人,为了争夺这短短的几秒钟,他们已经在脑海里想过了吗?几秒钟的价格是多少?他不会是唯一一个会流泪的人,他的父母、孩子、亲人、朋友,还有陪伴他一生的人。他想过吗?当然,这种悲剧有时涉及不止一个家庭,可能涉及几个甚至更多的家庭。
闯红灯的成本是巨大的。酒后开车怎么办?喝醉了请不要开门发动汽车。当你迷迷糊糊的在路上跑的时候,酒精刺激的油门会失控,方向盘会漂移,你的车随时会变成可怕的死神,会把你经过的路塞满,还会紧紧的勒住喉咙,让你喘不过气来,让你极度疲惫。
交通法规之所以这么多,是因为有那么多的血泪。它以多种形式出现在你我身边,如文字、符号、图片、信号等。这样我们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每个人都可以谈论遵守交通法规到极致。但现实中呢?请克制这种言语上的满足,多使用自己的行动。当我们走在路上发动汽车时,我们认真地对自己说:请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携起手来,把交通安全刻在我们最深处,永远为我们的行动买单。
交通安全——你的心和我的心,让我们停止呻吟和痛苦,建设一个交通安全的美丽星球,最美的星球。
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篇3
交通文明是现代文明的一种,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同时也是人民素质的一种体现。在当下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比如行人闯红灯、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等等。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骑自行车上机动车道、翻越交通围栏等都是不文明行为的表现。
近期,学校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学习中的一些案例就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案例中的那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真的让人看了害怕。印象最深的就是骑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两个例子,是否佩戴这个小小的安全头盔在事故发生时真的决定了两个人不同的命运。佩戴头盔的男子在事故发生后由于头盔的保护侥幸脱险,而另外一个没有佩戴头盔的人却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可见,骑车佩戴安全头盔是多么的重要。
一些不文明的驾驶习惯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比如: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不正确使用灯光等,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据数据统计全国每天因酒后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高达196起,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交通事故猛如虎”。看着这些偶然发生的交通事故,其实背后都有其必然性。正确、文明的交通行为是保证我们自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最后,我想说“创建文明城市,我们都是参与者,每一个人都是文明的主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也是我们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的贡献”。
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篇4
4月30日下午14:10,我部门领导组织全体员工在东河作业区的住宅处,召开了一次安全经验分享。会议的内容是吊装事故安全经验分享,是十分痛苦的,更是作为一声惊人的警钟,敲醒着那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忽视安全的人们。
曾经在新闻中、报纸上、书本里、乃至宣教课堂上看到、听到过无数起因为藐视安全而丧命的悲剧,这些教训触动着我的心灵,并一直在告戒我,要时时刻刻牢记安全。回过头来想想,我的心中又生出许多的疑问。是怎样的原因导致这样的悲剧呢?他为什么会站在吊装物品旁边手扶吊装物品?吊装重物为什么会突然倾斜?种种的疑问让我一时间无法想明白?然而,让我们感觉到了安全的重要性。我们下步应该做的是,以此事例来提醒我们,告戒我们,无论是在工作和生活上,安全是第一位的,这个就发生在我身边的鲜活的事例更加警醒我们,安全对于我们就是生命,安全对于我们就是幸福。
我们仔细地回顾一下这起事故,如果他当时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如果他当时不站在吊装重物旁边,如果他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如果他能在工作岗位上积累更多的经验……这些假如也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给我们深刻的警醒。一句话,假如我们每一名钻井工人都能够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刻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工作中胜任岗位,坚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企业负责,对家庭负责,更对自己负责,那么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悲剧。这起事故教训足以让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我们年轻的工作者们,特别是在一线的石油工作者们,我们又该怎样地去做呢?面对安全这个不容忽视又不能回避的答卷,我们又是怎样填写、怎样回答、怎样对待的呢?
千里长堤,溃之蚁穴!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朋友,当您筹划着新的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时,你是否想到了安全,当你对他人的提醒与忠告不以为然的时候,您又是否会想到,这一时的疏忽,一次小小的失误都将会给您个人带来痛苦,给家庭蒙上阴影,给国家造成损失。作为年轻的工作者,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不仅要让自己牢记安全,懂得安全操作,向老师傅们学习并积累经验,做到以身作则,更应该提醒他人做好安全工作,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让身边的每个人都从心中明白失去了安全就等于失去了生命的道理。对于我们一线工作者来说,只有保障了安全,就是幸福的最大最根本的来源
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篇5
某月某日下午,我参加了由发电公司安监部组织的关于农投集团属下的《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人身触电死亡事故调查初步报告》专项学习。会上,公司安监部谢主任详细讲述了事故的经过,认真分析了事故的原因,深刻检讨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会上,公司各领导亦以此事件为戒,结合安全生产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反思、大讨论活动,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从不同角度全方位着重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事故非常重大,影响面广,属于我们集团系统的内部问题。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基层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讨论学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了解到其工作方式与我们电站也是极为相似,事件感触犹如亲临其景、后果瞩目惊心。一条鲜活的生命,竞因一个小小的操作而瞬间即逝,是多么可悲。是偶然吗?不是!是天意吗?也不是!恰恰是大多数员工心里存在的自认为我是老员工、老师傅,摆老资格,认为以前这样做能行,现在这样做照样能行!通过这件事,了解到事件的背后竞是一条条不应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开工作票,不装接地线,工作监护不到位,操作无监护,有隐患无排查??皆因贪图方便,心存巧幸,不遵守规程,违反公司制度而引起的不良后果。集团公司要求在我们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是非常有必要!通过这次活动,给我们一线员工重重敲醒了警钟,付出生命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我们一定要反思,工作生活中不能、不可存在有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可触及高压线!今后我们一定要不断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只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才能杜绝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按集团公司指示精神,开展好安健环工作,搞好规范化达标,努力创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才能将安全生产提高到新的水平。
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篇6
最近我们在xx的组织下开展了假期交通安全的学习课程,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在这个美好的假期里能够过得更加安全,不让这个假期留下遗憾。身为优秀学子的我自然是积极地响应,认真的`学习,想要从中学得更多的经验和知识,从中获得更多的心得体会。
在学习中,老师先给我们讲了国家公布的交通事故次数,那惊人的数据让我们触目惊心,鲜红的数字后面不知道是多少死伤者的血与泪。随后老师打开了一个视频,一桩桩惨烈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我们的眼前,画面视频都似乎因此而蒙上了一层灰色,我们这些观看者的心里也逐渐沉重了下来。有些画面只是监控摄像头下发生的惨案,也有一些是路人或者执法警察的拍摄,虽然监控摄像头下的景象更为清晰明了,但是由人们拍摄的视频却更加让我们揪心。那抖动的视角,焦急而嘈杂的声音,无不牵挂着我们的心神。事后带着轮胎焦痕的地面,带着血迹的路面和车辆,明明只是一些小小的细节,不注意可能都不会被发现。却让了解事情起因的我们格外的刺痛。当画面转到医院,看着那些悲痛欲绝的死伤者家属绝望而痛苦的面孔,那些撕心裂肺的呼喊,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动容。泪水,是为死难者而流的,他们有的是违反了交通规则,有的是意外降临,更有的是无辜被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所害。他们的人生本不该这样,本不该这样提前的画下句号,人的生命应该有着更多的美好,而不是在一场意外中枯萎夭折。视频结束后,我们的心还是久久不能平静,脑中不断地思考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对违反交通规则之人的痛恨,也有为死难者而惋惜的悲痛,更多的是对于交通安全的反思。学习到这里,我已经对于这次交通安全学习有了自己的看法了。这是人们生活中必须要注意的地方,也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地方。
在事故没有发生之前,我们都觉得自己是幸运的那个,对于周围的环境缺乏观察。但这其实是对自己生命的严重不负责任,将一切安全都寄托在别人和单纯的运气上而不是凭借着自己的观察来保证。通过这场学习,我决心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仅仅是自己要多加注意交通安全,也要向其他人宣扬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我不愿意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我和我身边的人身上,既不愿意成为交通危险的受难者,也不想成为受难者悲伤的家属。而这些,就从这个假期的注意开始。终有一天我们会人人都培养出交通安全的思想,让道路上的事故降低到一个让人欢欣的程度。而这个目标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做起,那么这一切就都不再是奢望,而是即将实现的现实!让我们大家一起,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吧!
防交通事故的心得体会篇7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