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7篇
心得体会的写作方式也类似于总结,大家可以将自己的感受整理成一篇心得体会,一篇优秀的体会是能够让读者感受我们个人的魅力的,久久美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篇1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是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无可比拟的财富。既然降生为人,有谁不愿笑可常开?有谁不愿幸福快乐?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世界。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坐在教室里安静地学习;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安心地工作;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会幸福、平安;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安全犹如一根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的身体一旦失去,将无法挽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关系到公司,关系到家庭,安全同时也维系着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因此,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我在国内货运部中转室工作,作为中转员及兼职驾驶员,平时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注意查找工作中的各项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货物中转流程中,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作为兼职驾驶员,我每天上班时都要仔细检查车辆,在机坪行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不开斗气车,违规车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使自己能开开心心上班,安安全全下班。
安全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做好,这样做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
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篇2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近年来,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中铁路、煤矿等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频率之高,令人胆战心惊。剖析事故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难看出一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认识上、思想上的误区。我公司是电力施工企业,工程点多、面广,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焊接作业等高危作业频繁,所以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好处更加重要。结合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犹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作为安全管理者或单位安全第一职责人首先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一是对安全设施的认识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呈现高、精、尖技术,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由此个别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工作中也不注重抓小防大了,这种麻痹思想很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二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主要是我公司是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六千多天,大多职工也从事施工生产多年或干过很多个工程,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之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甲方、业主一味追求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另外新进职工绝大多数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已在公司理解过培训部门的安全培训,于是就降低了三级教育网络的培训标准。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三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明白“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职责,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管理能出效益,安全亦出效益,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需要多管齐下警钟长鸣。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务必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把公司“做精做强”建立一流电力施工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持续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用心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安全工作;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职责感和使命感外,还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证安全的用心性。这样,才能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抓好抓实。其次是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除了正常状况下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资料外,更要加大对非正常状况下的应变潜力教育和演练。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提高事故的防范潜力。
二是增强干部的职责感和危机意识。
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职责机制,扭转一些干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就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构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不同层次考核的对象、资料、程序,并结合职工群众评议、考核等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未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危机感、职责感,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三是用心探索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
根据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各项管理方式、手段也要根据实际状况,摸索与之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办法。首先要夯实安全基础,坚持预防为主,严查违章违纪。把重点放在杜绝违章违纪上,着力点放在预防上,从源头查堵漏洞。更关键的是要建立起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其次要坚持逐级负责制,落实领导职责。要科学地界定逐级负责制,把领导负责、分层负责、岗位负责和专业技术负责区分开,使其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确保落实;另外还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安全天数。安全天数是衡量一个单位安全形势的一个因素,安全天数长,并不能说明问题少,关键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和资料丰富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
结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落实“一法三卡”工作,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提合理化推荐”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办法,如班前(后)站班会、施工“三交、三查”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五是坚持安全生产、礼貌施工“八到位”。
即:安全生产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到位、安全生产职责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持续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做出新的贡献。
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篇3
电力生产是一门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而“人祸”又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
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贴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
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或恍悟半悟。
显而易见,违章工作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能够肯定地说,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故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潜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的办法来,是不是真正摆上了我们各级安全部门、管理者、生产人的办事日程
勿庸置疑,经过有电以来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了一套有效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电力生产企业又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生产时期制定了超多的具体保证措施,以及上级随机性,针对性的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要求等。这些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依据,且有唯一性。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姿态,经验积累等等又各尽不同,要把所有确保电力生产的依据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应是从事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者,生产者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课题。我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首先,要为我而学。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生产职工的生命保障线,安规技规既反应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从事生产人的行为规范。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明白学习安全技能。
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篇4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花企业来说,它包含的好处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完美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职责,每一个花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职责的重大。我小时候生活在矿区,安全给我的第一课,便是孩提时天天见到母亲伫立街头焦急地等待不能按时下班归来父亲的情景,父亲的每一次平安归来都包含了全家人的深深牵挂,而母亲那翘首以盼的身影成了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回忆。
长大后我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怀揣着自己的梦想迈入花企业这个特殊的行业,成为一名光荣的电气工人。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职责,一个人的安全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花企业的勃勃生机。
这么多年来发生在我身边太多的安全事故,无论是亲眼看到被电弧烧伤的两位同事,还是造气炉爆炸压死的同事父亲,还有被氧压机皮带轮夹死的同事姑姑,没有一件不令人痛心疾首。厂里曾举办过安全教育图片展,所陈列的是兄弟单位发生的各种事故图片。照片一张张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车祸身亡,高空坠落残废,被电弧烧伤,一段段文字都是血与泪写就的教训。每当夜幕降临,望着万家灯火,霓虹闪烁,我就会感慨万千。这美妙的夜景凝铸着无数企业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冥冥之中我也在默默为一些永远远离这些繁华的生命惋惜痛心。他们就如同这浩瀚星空陨落的一颗颗流星,只在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如果说还有什么能够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
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篇5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
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
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篇6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隐患大排查心得体会篇7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