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安装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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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nbs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3)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
(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篇2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
乙方承包甲方火灾自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施工范围:火灾自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系统、消防水泵房及屋顶消防水箱稳压系统安装施工。
3、施工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天。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时进场施工,进场时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表。逾期不能完工,每拖延一天工期罚款________元。
4、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安装所用设备、主材、副材清单(要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安装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二、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资质证书、消防产品样本书、产品合格证和国家消防检测权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书、消防产品合格证。选派安装技术好、认真细致、听指挥的安装队伍,各项目施工队长必须固定并常驻工地。
2、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使用甲方认可的《_________消防工程产品报价表》中确定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所用消防产品必须是目前最新款国标产品),按照甲方图纸,国家标准规范、消防规范安装,保证施工质量。
3、吊针、吊架角钢、接线盒、电线套管、罗栓等辅料全部用国标产品,按规范制作。吊针、吊架垂直牢固不松动。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高度进行安装,消火栓、按钮、层显等墙面安装设备,安装前须先向甲方确认安装位置。穿线管顺梁底走,缚设在梁底面上。
5、喷淋管、消火栓管采用天津利达火镀管,安装平整、不下垂、不歪邪,所有喷淋管整齐划一。接线盒、电线管、探测器、按钮安装牢固方正,穿线管变向必须使用穿线管弯头且对接牢固。所有喷淋管、接线盒、电线管必须用清擦干净,涂一遍底漆后用白漆粉涮均匀,不得露出底色。
6、水泵房安装: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消防规范标准安装,达到水泵、管道布局和走向合理,安装整齐、便于维修、焊缝均匀美观,必须安装水泵试水装置。按图纸要求标准进行管道防腐处理。
7、保温质量:消火栓水管、喷淋水管用容重50㎏/m3以上带铝泊超细玻璃丝棉保温,消防水箱保温用厚度10㎝、容重50㎏/m3以上超细玻璃丝棉,外覆盖玻璃丝布涮玻璃钢漆,稳压罐、消防水箱至管道井的管道用厚度10㎝以上的聚氨酯发泡保温,外緾玻璃丝布涮玻璃钢漆。保温必须使用国标材料,按规范施工,达到均匀平整、包扎牢固、不凹凸、不开裂。
7、本工程安装质量:市级优良工程标准。达不到优良标准,甲方不付工程款。
三、质量检查验收:
1、乙方消防产品、材料进入工地,乙方要向甲方及时提出检验申请,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按照消防产品样本书、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第三条2款质量标准要求为标准检验质量,如达不到标准,不得用于本工程。如果乙方使用《_________消防工程产品报价表》以外的产品及使用不合格产品,每次罚款______元。
2、经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乙方无条件整改,并每次给予乙方罚款______元。
3、工程完工经验收达不到设计使用标准和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付货款,乙方无条件整改。属设备问题的甲方退货,乙方退款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倍赔偿甲方损失。
四、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___________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维保)。
五、工程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1、合同承包总价_________万元包定。总价中已包含:消防设备主材费、副材费、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社保费等、火灾自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系统检测费、电检测费,所有消防产品(消防排烟、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强电、空调、装修等)送样检测费、验收检测费,图纸报审费等一切与消防有关项目的检测、验收检测费用。本工程一次性包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变更,甲乙双方办理书面签证,待工程竣工时结算。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消防产品样本书、检测报告后)甲方预付工程款______%,工程进度款按月按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_%付给,全部安装完成甲方付至总工程款的_____%,消防验收合格拿到公安消防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后,甲方付至工程款的__________%,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_______%。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结算。本工程安装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配电箱、电表。
六、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场内的设施、物品,保护好土建、电梯、电力及照明线路、空调设施、电安装设施和装修工程,如有损坏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无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对其全部施工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并交保险单复印件与甲方。要教育工人文明施工,确保原有设施不受损坏,做到工完场清。杜绝一切偷窃行为,否则按十倍罚款。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七、纠纷处理: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八、附件:
乙方所提供的消防产品样本书、《______消防工程产品报价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篇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关岭自治县公路管理段业务综合楼消防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乙方按有关图纸规范要求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关岭县公路管理段业务综合楼
二、工程地点:关岭县交通路
三、工程内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安装(不含应急灯,灭火器,疏散标志等,防火门等,增加工程范围费用另计)。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由甲方提供施工安装电源承担费用并负责连接城市市政自来水管网连接事项)。
五、工程总造价为: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包干价。
六、工程安装完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六天之内一次性付给乙方总工程款,款未付清之前,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七、工期要求:20_____年5月2日至20_____年5月20日止。
八、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在安装消防设施时打穿楼洞修补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时生效,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 项目地点:
三、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工包料)。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维修费用结清时本协议解除。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1 、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 、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 、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维修费 元。 (大写: ____元整)。
2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 ____%的维护费,即 元。(大写:____元整)。
3 、协议维修项目内容运行正常,乙方提供一周内付清余款。
七、维修方案与质保期: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修标准开展相应的.维修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维修范围内项目质保期为一年(甲方人为损坏的,收取主要设备费用);质保金为维修费用的5%。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
1 、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和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末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 、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安装合同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质量:优良
6、合同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t;一> 甲方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施工实施管理,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甲方应保证工地其他施工方无条件服从乙方统一管理;
3、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者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并负责费用,施工过程中因断水断电所造成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责任由甲方承担;
5、参与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
6、施工期间,需办理的一切手续费用及其它外围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物业、城管、装修办、消防等);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饰、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9、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10、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注:合同款由甲方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或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索取已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乙方工作人员除财务人员外禁止接触钱财、物。工程款亦执行此规定)。
t;二> 乙方
1、乙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权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代表乙方与甲方协调工程款结算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4、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5、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在无法找到责任第三方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乙方因工期需要而进行夜间施工时,甲方应及时协调第三方关系,以免施工工期拖延。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小写 元;
2、签订合同后,工程款分三次结清:第一次为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0%,大写 小写 元,作为本工程的启动资金;第二次即工程进展到一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0%,大写 ,小写 元;工程完工甲方需向乙方结清余款,大写 小写
元。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窝工,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增加工程项目款项在签订项目变更表时一次付清。
四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注:贵重物品甲乙双方共同监督保管);
2、乙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的样品和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时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共同验收。对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
五 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 奖励和违约
1、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由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未按时到施工现场,工期顺延;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7、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8、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因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和工程进度而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1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1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 工程验收和保修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__)、《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可以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应予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在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双方都有义务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安全;
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进驻使用,如甲方擅自进驻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八 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