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6篇
心得体会是指把人生经历中的想法用文字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心得体会的书写可以帮助我们实现个人的理想,了解自己的内心,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篇1
电信诈骗感想以前总觉得电信诈骗离我们很远,但是这次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我们的营业部,而且被电信诈骗的对象还是我们行的退休员工,作为营业部的一份子,我对这件事也感到了深深地遗憾,毕竟我们营业部承载了农商行的很多的希望。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发生这样的事情偶然当中也带着必然。
试想一下,如果这次这次急急忙忙来办业务的是一位我们毫不认识的客户的话,那我们是否会不断的问他汇这么多钱的缘由,然后让他填写一张防金融诈骗的单子呢。
所以我们要痛定思痛,决不让此类事情发生第二次,毕竟通过这样的途径吸取教训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通过这件事情我有几点感受:
1、以后不管谁来办业务我们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推脱就二话不说受理了业务,表面上看我们是给他们帮了一个忙,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某一个细小的环节我们没有注意就会给别人带来无法挽救的损失。
2、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察言观色,及时发生客户的异常表情和动作,如发现在办业务的过程中频繁的接听电话,神色慌张等现象的要及时的和客户沟通,以免客户不必要的损失。
3、在平时办业务时,要向客户普及金融知识,防止金融诈骗,加大防备诈骗案件的宣告道育力度,培养客户的防备意识和警戒性。
办理取现、转账等业务时候,养成给客户填写安全提醒单和防止金融诈骗单的习惯,这样既能提醒客户又能保给我们自身加上一条安全线。
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篇2
电信诈骗危害巨大,防范电信诈骗要从自己做起,要做到不贪婪、不轻信、多防范。目前诈骗形式多种多样并日益翻新,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手段进行诈骗:一是发布虚假中奖消息;二是利用网络购物陷阱诈骗;三是利用网络找工作或借贷骗取保证金,手续费;四是冒充家人、朋友骗取钱财;五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借由事端骗取汇款。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在不断的变种过程中呈现更多更新特征:
一、作案技术科技化:
犯罪分子首先通过有关手段套取被害人家庭的家人电话以及用户资料,再利用高科技手段使被害人来电显示要打过来的号码显示确实是110,10086等常规电话,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放松警惕,作案手段现已涉及计算机黑客,网络电话等技术并十分擅长运用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控制被害人的心理后,远程掌握,一步步诱导对方上受骗。
二、作案手段隐蔽化:
犯罪分子往往只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从不直接和被害人见面,电话诈骗的组织者就不抛头露险,即使到银行提取或转移诈骗所得的款项也从不出面,而是指示手下将赃款请不明真相的群众等去进行转移,使得侦查机关很难准确的进行抓捕。
三、社会危害巨大化:
电信诈骗涉及的诈骗范围广,诈骗数大,使受害人蒙受巨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表现为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特定群体的诈骗,且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是特意指定对象而是广泛撒网,等待受害者上钩。
高校大学生诈骗不是简单的高校和公安部门问题,它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因此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社会高校以及大学生本身需要共同努力。充分发挥社会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电话诈骗案列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最后重视学生的信息保密问题。安排专业部门进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宣传教育功能,通过公益广告和媒体曝光,加强社会公民对个人信息的重视程度,引导社会公民对电信作骗的认识,大力开展防范宣传提高手机用户的防范意识,号召全民提高警惕性,为证实犯罪提传强有力的支持。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网络诈骗正以诡谲多变,防不胜防的态势追入我们的生活。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常备警惕之心,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而言尤其重要。
最后提醒大家,不管是现实诈骗,还是网络诈骗,骗子的最终核心或是共同点,都只有一个骗字,只要我们及时防范,就能做到防诈骗。
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篇3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脑、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备物品,人们在享受信息时代方便快捷、体验美妙奇幻世界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正悄然侵蚀着人们日常的生活。近期,学校组织各班观看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片,让我对网络诈骗有了全新的认识。
网络骗子手段高明,两面三刀,如同“披着羊皮的狼”。网络投资理财、网络贷款、“杀猪盘”……这些都是不法分子为骗取钱财而伪装的“糖衣炮弹”。以前,我总认为网络诈骗离我们很遥远,观看宣传片后,让我明白网络诈骗其实时时处处如影相随,如果我们不提高警惕,终有可能酿成大祸。
我家隔壁小区有一位李阿姨,某一天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上海某公司市场调查员的电话,请她接受公司的市场调查,李阿姨同意了,过了几天,那位市场调查员又打来电话,说因为她参加了市场调查,中了5万元大奖,并索要她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就在李阿姨庆幸喜从天降的时候,她却收到了银行的扣费短信,自己银行卡里1万多元钱全被转走了,李阿姨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急急忙忙去银行办理挂失,又去公安局报案……贪小利而铸大错,这是多么惨痛的教训啊!
生活中,这些“无形的杀手”无孔不入,他们利用人们贪图便宜、一夜暴富的美好幻想,精心设计各种陷阱,引诱人们上当受骗,如炒虚拟货币、网络赌博、注册使用投资理财app、网络游戏等。最可恶的是“校园贷”,一些大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主动申请网上信款,但贷款却越还越多,最终误入歧途,走向不归路。
网络骗子无处不在,欺骗手段隐蔽复杂,但只要我们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迷恋奢侈生活,不轻信陌生人谗言,不使用非官方认证app,不轻易点击手机短信链接,不随意向网络平台提供个人信息,多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法,多一些警惕心理,那我们就不会成为不法分子的“上钩之鱼”。
小心“防”诈骗,安全“零”距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谨慎行事,捂紧口袋,正确判断,防止诈骗,远离诈骗,做一个阳光、自信、充满活力的少年。
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篇4
为有效遏制当前通讯诈犯罪高发势头,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东区开展了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月活动,现将我校活动总结如下:
学校成立了由李根元校长为组长的“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月”领导小组,具体部署和实施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目标一致,互相协调,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确保“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并将其列入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使“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月”活动师生皆知、家喻班晓。学校加大了活动的宣传力度,梳理了网络诈骗的常见情况及防范措施,通过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宣讲,校讯通平台发送宣传信息,将其制作成宣传资料,让学生周末带回家与家长共同学习,并将资料发送到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形式,使全体师生认识到“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与个人、学校、家庭,社会息息相关。
通过开展这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既引导在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防止上当受骗,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又通过学生将相关预防诈骗知识传递给家长,形成小手拉大手,家园共同防范的协作机制,提升防范意识,确保家庭财产安全。
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篇5
最近聆听了由学校与公安部门联合组织的预防网络诈骗的教育讲座,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许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
第四,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
第五,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于以上这些骗局,我们应该加强抵抗力,不要去相信占便宜的事,现在骗局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级,我们也应该将我们的思维意识升级,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为小学生的我们经验不是很够,现在就应该加强防范,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给我们的家长和周围的人们普及网络诈骗的一些手段,不要让自己和身边的人们上当受骗!
电信诈骗法心得体会范文篇6
假如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自称“股神”“操盘大师”,以提供所谓内部信息、代为操盘为名,要求收取咨询费、会员费、操盘费等各种费用,那么你很可能遇到了诈骗团伙。前不久,重庆渝北区检察院就起诉了这样一个疯狂诈骗1500万元的股票诈骗团伙。
这个股票诈骗集团的涉案人员多达83人,以一个名叫张永胜的所谓“股神”为首。该集团以重庆人达文化传播公司的名义,先后招聘百余名工作人员,使用化名与全国各地的股民进行电话联系,从事股票诈骗活动。
他们先后编造出“北京巨龙财富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涨停板敢死队”“宁波财经天下”等名目,向股民吹嘘公司有几十亿元资金、几百名员工、几十名资深股票分析师,具有出神入化的“涨停控制”能力,骗取股民信任,再以会员费、高级会员费、保密费、操盘费等为由,骗取股民钱财。据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指控,该诈骗集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竟骗取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四川、云南等地的百余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50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股民,天上不会掉下“股神”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股民急于想走捷径、求高人获利的心理行骗。对此,股民们应该加强辨别能力,发现有类似行骗迹象的“股神”及时报案,以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