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3-06-19 09:04:19 分类:公务心得体会

体会需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感受来写作,心得体会是一种抒发我们内心真实感受的文章,在写作的格式上需要注意的很多,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6篇

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篇1

交通安全很重要。有时交通事故是因为不遵守而发生,有时被告是因为不遵守而去法院。这不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结果吗?

在我们单位的五楼,住着我叔叔的家人。他家有个姐姐。叔叔是我父亲的同事。他经常和我爸说笑着聊天,经常逗我开心。我叔叔有一个女儿。她比我大。每天上学都能看到她和她叔叔的笑脸。然而,悲剧发生了...

两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叔叔开着摩托车经过环形交叉路口。我叔叔那天喝多了,开摩托车开得特别快。突然前面来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三轮车开得特别快。因为舅舅喝多了,脑子不太清楚,手也不是很灵活。结果,交通开始时发生了事故。当时舅舅昏迷后醒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身体,身上没有钱,但是手机还在。我叔叔马上给他同事打电话,他同事叫了救护车送他叔叔去医院,但是他叔叔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妹妹一家人听到这个消息,以为叔叔的同事在开玩笑,但看到叔叔的同事一脸严肃,妹妹惊呆了。结果清楚了,舅舅的同事把结果告诉了姐姐,她哭了。事后,我舅舅家很多人和亲戚都去了我妹妹家,她的眼睛都被泪水打肿了。我爸我妈总是上楼劝她,这样比较好。但这不就是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吗?

这场交通事故太可怕了,以至于在一瞬间夺去了人们的生命。现在路上车辆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挤,交通事故越来越多。每年都有多少生命被夺走,多少家庭被摧毁,多少人将要失去亲人。如果我们心里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可以自觉遵守。我相信我们可以避免一次又一次的交通事故。让交通法在我们心中扎根,让我们牢记遵守交通法就是珍惜生命!

同学们,让我们再等一会儿红灯,我们的生命就有了保障。让我们有更多的责任,让我们少和别人一起牺牲。让我们更加自觉,做负责任的学生。

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篇2

有的时候交通方面的安全对于我们来说还是格外需要注意的,毕竟不管怎么说除了简单的过马路以外还有着很多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地方,因为有的时候越是不怎么重视的区域便越容易产生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有的时候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学习于我们而言也是有着存在的道理,或许正是带着这一番感慨才能让我在前段时间的交通安全学习方面产生一些心得体会。

很多时候即便是我们已经开始重视交通规则并将其运用到生活之中,但是难以避免的还是会参与一些闯红绿灯之类的违规事件,生活中最常见的应该便是一群人横穿马路这类不重视交通规则的事件了,即便人比较少的时候能够较好地遵守这方面的交通规则,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只要人多的时候便会出现一些有着侥幸心理的人带头违反规则,之后的场景也正如羊群效应一般全部都无视交通规则并直接横穿马路,能够留下的或许也只有汽车的长鸣以及司机愤怒的叫喊声,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类现象即便是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也不能够成为自己参与其中的借口。

酒驾问题也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源头之一,在电视中我们往往能够发现酒驾对于交通安全的威胁性是十分巨大的,试问喝醉酒导致自己意识不清醒的司机在驾驶的时候又怎么能够保证不出现事故呢?对于我们来说必须要劝导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因为酒后驾车出现事故,尤其是不要带有侥幸心理而觉得只喝一点酒不会出现问题,否则的话将会很难保证在以后不会因为酒驾而误事,除此之外就是要保证以后的我们绝对不要沾染上酒这种麻醉人意志的饮品。

当我们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有限的时候就应该要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其实随着时代的变化以及每个人的观念受到的影响都可以看出大家对这方面其实是有着一些了解的,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便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及侥幸心理的结合导致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如果说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并能够让更多人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践行下去的话,我相信一定能够在帮助我们养成良好习惯的同时创造出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在这次交通安全的学习结束以后令每个人感触良多的同时也学到了一些知识,其实在这方面的知识可以说每个人学习过并且从未遗忘其中的相关知识,但是现在最为重要的是应该要将这种行为实践下去并且最好提倡更多的人进行实践,只有将交通安全的理念贯彻实践下去才能够说明这次的学习是没有白费的。

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篇3

我们学校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师生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大家的自我防护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安全周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注意校内安全

2、注意交通安全

3、注意活动安全

4、注意饮食安全

5、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注意家庭安全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小手拉大手,学生促家长”,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与亲朋好友一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为我们寿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

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祝愿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

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篇4

世界上,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文明交通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有几句是关于文明交通方面的话:“红灯停,绿灯行,穿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车辆行人才安全。”

寒假中的一天,我到附近的文具店买练习本,忽然看见一位老爷爷跌倒在快车道上,我赶紧上前把老爷爷扶起来,又把拐杖拾给他。我问:“老爷爷,你怎么摔倒了?”他说:“我的眼睛失明了,晴天还能看到路影子,今天是阴天,我连路影子都看不见了。”我又问:“您要上哪儿去呀?”老爷爷说:“要过年了,我想去世纪联华超市买些年货。”“这里是快车道,车子来来往往多危险呀!”我说。我把老爷爷搀到人行道上,我告诉他:“世纪联华一直向北走,大约一里多路就到了,您慢慢地走,走好了。”老爷爷说:“谢谢你了,小朋友。”我就转身去买练习本了。

突然,我想到老爷爷去世纪联华还要过三道斑马线,我赶紧三步并成两步跑到老爷爷面前说:“老爷爷,还是我送您去吧,到世纪联华还要过三道斑马线呢,您眼睛不好,不安全。”老爷爷说:“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一路上,我搀着老爷爷边走边说着话,不知不觉的来到了琳琅满目的世纪联华。我问老爷爷:“您要买哪些年货呀?”他说:“买两斤糖果和两斤大糕就行了。”我带着老爷爷买了这些东西后,我问老爷爷:“你家住在哪里呀?”他告诉我“住在残联大厦附近。”我说“我家也住那儿不远,正好我送您吧。”老爷爷说:“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搀着老爷爷,一直把他送回家,心里非常高兴,觉得自己长大了。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交通安全丝毫不能马虎,要是人人做到文明交通伴我行,人人都献上一份爱心,这个世界那该多美好啊!

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篇5

周一中午,趁着闲余时间,我参观了“交通安全”宣传栏,那一幅幅惊心动魄的图片让我心惊胆寒,久久不能释怀。只见图片里的人们,有的脑浆四溢,有的 “抛头颅”,有的“洒热血”。此情此境,“安全”二字萦绕在我耳边久久不能散去。

记得一次,我去外婆家,妈妈的车行驶到三乐路等红绿灯,忽然出现了一位身穿补丁衣服的老伯伯,他满脸胡须,也许很久没认真地梳洗过;脸儿黑生生的,大概是饱经日晒雨淋;身材中等,动作比较缓慢,约50岁。他手里拿着个鸡毛掸子,背着一些沉甸甸的物品。看着,真让人心疼!

一眨眼功夫,老伯伯冲向一辆名车,举起鸡毛掸子在车的挡风玻璃上卖力地擦着,接着把那微微颤抖着的手掌摊平,示意让车主行行好心给他点钱。我想:天气这么热,躲在名车里头享受着清凉的“有钱人”哪会理睬。唉,也许他家还有小孩要等着上学的学费吧!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走开,走开,别碍着我开车!”车主一脸冷漠地说。

这位老伯伯丝毫没有埋怨,淡淡一笑,走到别的车前,继续“工作”去了。

生命固然重要,但为了家中的孩子能有读书的机会,能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也只好默默地忍受着、坚强着,我祝愿那些穿梭与马路之中的勤劳朴实的人们,健康长寿,如愿以尝。

民则通法的心得体会篇6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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