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6篇

时间:2023-07-18 11:02:54 分类:公务心得体会

时代的发展一直前进,我们有越来越多的情况需要写到心得体会,其实富有独特意义的心得体会一定具有新鲜的观点,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6篇,供大家参考。

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6篇

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篇1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更要接受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戒,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率先垂范,扣好对党忠诚的扣子、打牢干事创业的底子、敢挑攻坚克难的担子、走好服务群众的路子、常照清正廉洁的镜子,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自警自律中提升自我锻造能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虞涛:

我已从事了五年执纪审查工作,目睹了许多领导干部从门庭赫奕到锒铛入狱的巨变,他们嚎啕大哭、捶胸顿足的悔恨场面仍历历在目。贪欲就像泄洪闸,一旦打开就会泛滥成灾,他们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逐渐扭曲了观念,迷失了自我,放弃了底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干事,踏踏实实做人,要以先进共产党人为楷模,见贤思齐,常怀律己之心,常修做人之德,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清廉定力,坚持与廉同行。

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沈约翰:

通过参加这次的警示教育活动,心灵上受到了新的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的震撼,生活中得到了全新的触动。身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需要时刻警醒自己,防微杜渐,牢记党纪党规的底线和法律法规的红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以满腔的热情和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问题线索,规范案件办理的流程性工作,利用一案一总结三回顾,从制度上、程序上预防源头性问题,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清廉岱山的建设添砖加瓦。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彭茹佩:

警示教育月所展示的一个个鲜明的案例,无不让我们触目惊心,尤其是警示教育片中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这些违法违纪人员,放弃了对自己人生观的改造,放弃了对自身的要求,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恃权轻法,心存侥幸,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应以此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浩然正气。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高珺岚:

大到陈才杰、苏利冕、吴常文,小到鲍晓涛……我记住了他们的名字。他们也曾热血方刚,踌躇满志,而今却堕落为阶下囚,片中的场景历历在目,反腐的声音依旧振聋发聩。作为纪检监察群体中的一员,这一幕幕带给我更深的感触:纵观腐败分子走向犯罪的蜕变轨迹大多是为了所谓的“友情”,他们接受了“朋友”的礼金、礼品;所谓的“亲情”,就是大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戚谋取利益。自己今后要更加深入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政治定力,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树好自身形象。

东沙镇纪委副书记候选人 俞云益:

警示教育片展现的是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从曾经的踌躇满志、激情创业到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的过程,中间贪欲是一条隐形的操纵举手,使人逐步走向无法挽回的深渊。作为即将进入纪委这个重要工作岗位的我,心生感慨,要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要履行好岗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时刻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让一个同志掉队

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篇2

官小欲大,忽视“小贪念”

当前,“四风”的病灶并没有彻底消除,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劳苦功高,收点拿点,吃点喝点,捞点占点是人之常情,一条烟、一顿饭局、一点回扣……这种小恩小惠他们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俗话说,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虽然这些似乎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但“细水长流”“润物无声”式腐败正是腐败之源。

官小胆大,忽视“小问题”

胆子大了,贪念有了,一旦有了合适的土壤和温度,走向腐败也就顺理成章。比如说,江西黎川县烤烟办主任连续四年收受对口扶贫村礼品,把“不忍拒绝”当收礼的挡箭牌;福建省上杭县泮境乡乌石村村委会原主任熊丁乾,与多名村干部沆瀣一气,抱团贪腐,侵吞旧村复垦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共计93.8万元……正是这种不把“小问题”当问题,把“小问题”当“没问题”的心态使他们胆子越来越大,不收敛、不收手,而是贪腐起来“肆无忌惮”“得心应手”。

官小瘾大,忽视“小侥幸”

在公众的心目中,一些基层小官没啥油水,这使得一些小官披上了“隐身衣”,轻易躲避了监督。“开绿灯”“找门路”“搞关系”,沉迷于一时的利益共谋与交换,却不知腐败如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发而不可收。一些人总认为现在有点小问题、小毛病的人很多,国家管不过来,单位无暇顾及,群众司空见惯,总想着“别撞到枪口上”“查到了自认倒霉”,与其保持操守,不如随波逐流。正是这种自以为是、侥幸心里才让他们长期游离于合法和非法之间。

官小权大,忽视“小惩罚”

基层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任务多、人手少,“一人多岗”“一肩多挑”“带病提拔”的现象屡见不鲜,权力的不规范运行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土壤和养分,而选错人、用错人,一切更是无从谈起。有些党员干部有权了,就忘记了权力姓公不姓私。比如,在一些基层权力部门的“一霸手”就能拍板工程项目、公款支出、人员进出、行政审批和执法等等。同时,基层党员干部中不学习法律,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者,毕竟是少数,大多数都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但目无法纪、以身试法的大有人在,法律规定也好,制度要求也罢,在他们眼里,都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记在心里。更有甚者,听惯了阿谀奉承,把组织提醒、警示当“耳边风”,把组织约谈当闲谈儿戏,认为约谈是走形式、走过场。另外,基层小官能长期掩人耳目,混迹于官场为非作歹,这暴露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对基层关键岗位监督的缺位。

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篇3

3月8日至10日,我有幸参加了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春训班,我们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全会精神;学习了信访案管业务知识;监督执纪业务知识;案件审理业务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准则,专家为我们上了一堂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课。聆听着、相关科室领导的授课,感悟着他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体会,有醍醐灌顶的领悟。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深深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在工作中学,在工作中提升能力,落实好监督主责,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切实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认为,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明确纪检干部的职责。

根据《党章》第四十四条和《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在党内,一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在行政上讲,一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是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同时,为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

二、要明了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哪些能力和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要履好职,需要的能力很多,体现在综合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各个方面。一是要有学习的能力;二是要有归纳总结的能力;三是要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四是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五是要具备收集整理信息,从中发现线索的能力。当然,纪检监察干部要开展好工作,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原则;二是深厚的政策法律常识水平,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理念;三是高超的工作艺术;四是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的途径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课题,争做学习型干部。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增强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依章依法依纪处理事情的意识;要学习和掌握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侦察学、心理学、文字写作等多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努力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应多加强沟通交流,成立类似业务讲堂,定期不定期结合自身职责和负责工作的重点轮流讲课,探讨纪检监察业务理论,促进业务专才向业务通才转变。

(二)加强锻炼,增强履职水平。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敏感程度高,只是学习没有实践,纪检监察干部很难处理好有时错综复杂的局面。要搭建各种跟班锻炼的平台,可以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一定时间的脱岗锻炼,如:集中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查办案件、信息反馈、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的技巧和经验。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规范从政行为。一是抓住关键,提高认识。增强监督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是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反腐败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更应强调建立健全各种监控机制,促使形成主动监督、动态监督的有利态势。三是养身修德,增强意识。领导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就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喜辜负人民的期待。唐朝的神秀和尚有一偈语这样说:身为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试,不使染尘埃。纪检监察干部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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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篇4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事关重大,历来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的焦点,违规用人、带病提拔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也是最易受干部群众所诟病的主题。而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接受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予以追究。近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建立刚性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再添制度砝码、再加制度利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中国数千年来的用人信条;关心同志、信任同志,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信任是人民、党组织和上级对一个干部政治上的放心、品质上的认同、能力上的肯定和情感上的亲和,是一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是权力赋予的源头和行使的前置条件。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体现的正是党的信任、人民群众的重托,党员干部应倍加珍惜这份信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看待权力,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对待责任,正确履职,以推动事业发展的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的信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也是建立在充分了解、有力掌控、有效监督的基础之上的,绝对不是完全放任、信马由缰,也就是说,信任需要以“人人都在制度规则下行事”为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地方党员干部塌方式腐败等案例充分表明,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必不可少的保障。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督,能够警醒权力不偏离正道、不走上歪路,从而保证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制度再好,也要靠人来执行。《办法》进一步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各职责机关和有关人员一定要学懂弄通做实,让监督走出“纸上谈兵”,充分释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威力,严肃追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篇5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标志,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层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那份力量。

政治认识上的转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监察法》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制定《监察法》弥补了现行监察制度的不足,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有利于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明确了监委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构,它是政治机关,我们要深刻认识它的政治属性。

监察对象上的转变。原来的监察机构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未将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比如,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不受党内纪律规定的限制,导致不少非党员村干部长此以往形成了只要不犯明显的大错,小错即便一犯再犯也是法外之地的思维。如今,《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这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技能提升上的转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审查调查工作在取证、程序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这也要求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充分运用好法纪武器,准确研判案件问题,注重集体研究,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2023学监察法心得体会篇6

一、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以修身。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尤其要坚定理想信念,修身养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更好地自我修炼完善。严以修身就是要守得住心,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守得住心就是要有一点气节,莫被欲望乱了心。我们要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可信、刚正不阿、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就要宁心正气,把欲望关进自律的笼子里,宁可清贫自乐,不作浊富多忧。

二、纪检监察干部更应严以用权。严以用权,就是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将自己放在与群众平等的位置,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得到百姓的信任与支持。

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以律己。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清政廉洁。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

四、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谋事要实。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使点子、思路、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总体安排,聚焦中心任务,扎实推进防腐倡廉建设。一要服务大局。加强对市委、政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资金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严肃惩戒。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三要落实责任。四要转变作风。五要抓好专项治理。

五、纪检监察干部践诺创业要实。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步一个脚印,自觉抵制浮夸风及形象工程,明实情、施实策、出实招、求实效,当求真务实的实干家。

六、纪检监察干部固守做人要实。做人要实,就是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认清纸上谈兵不如下马服务,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的道理,实实在在深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树立起群众心中的“亲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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