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义务学习心得7篇
当我们内心备受启迪时,应该马上写一篇心得体会,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内心想法,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党员义务学习心得7篇,感谢您的参阅。
党员义务学习心得篇1
通过这一课,我充分了解了中国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认识到了应具备的诸多优秀品质以及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优秀的共产党员。
首先,应明确基本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体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假如说党员履行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提出要求,那么剩下的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它认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当然,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及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可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如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已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对张思德进行追悼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也曾引用过这句名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死如是,生亦如是。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生已,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
党员义务学习心得篇2
通过在学校党校初级班的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具备的诸多优秀品质以及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首先,一个想成为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明确基本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体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比共产党员应履行的前两项基本义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土木专业的国防生,虽然我已经做过一些具体事情并且也已开始着手准备进行另一些实际工作,但我所做的,仍远远不够。在理论修养方面,通过一个月的认真学习,我对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重新有了深刻的认识。从自身出发,在内心里,对学习的思想,产生了认同和共鸣。但积极学习的同时,我也感受到某些方面的欠缺,集中体现在工作当中的积极性,调动自己的活力和精神,增强自己的集体感和归属感方面。在剩下一年生活当中,如果还有机会,我会竭尽全力改进不足的地方。
假如说党员履行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提出要求,那么剩下的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它认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也许有的同学或群众甚至某些党员认为,作为我们学生党员,在党的行动义务方面,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所涉及内容并不很多,但以我的经验和所接触到学生党员的行为来分析,这一想法虽有道理,却仍有失偏颇。
当然,作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及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可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如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已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对张思德进行追悼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也曾引用过这句名言。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死如是,生亦如是。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
敬爱的党组织:
4月18日,彭伟忠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内容丰富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经过学习后,我对党员的了解得更多了,也越来越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了。
?章程》里面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由此可凸显我们党的重要性。我们党是由千千万万的共产党员组成,因此,党员的素养直接影响到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战斗力的水平。也就因为如此,彭伟忠老师给我们上的这一节课非常有意义。彭伟忠老师给我们详细讲解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我也知道了,只有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我们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被执行,才能维护党内团结。我觉得,在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情况下,这一股先进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也许对党员来说,这只是个小小的进步;但对党组织来说,党员的进步能够对组织产生重大的影响,有时候还能使党的事业向前迈出一大步。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通过学习,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学习心得体会》,能够帮助到您,是差异网最开心的事情。
党员义务学习心得篇3
党章规定党员的八条权利,可以使党员的权利更加明确,并从根本上受到保障,尊重党员的权利,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我们党能够做好工作,团结统一,不断发展的有力保证,为此每一个党员要能珍惜和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
比如,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当自己的被多数人否决时,认真坚决服从党的决定,同时注意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顾及党的利益的组织原则,就是说当你使用批评的权利时,揭露工作中的缺点,要注意场合和形式,注意批评的态度的分寸使自己的言行不致伤害他人和利益和威信。总之,我认为党的组织如果尊重和保护了党员的各项权利,可以使党员不断提高,对党的事业和积极性与责任心,使党的各方面工作,都能集思广益,并在党的纪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提倡独立思考,事实求是地,创造性地进行工作,以及使某些不重视党员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领导人员,改变自己的工用作风,,同时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联系,和充分发扬了民主,有效地自下而上地反对官僚、主观主义和?
主义,消除党内和缺点的错误,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促进党的各方面工作顺利进行,我将积极更加努力,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并永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行使党员的权利。总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都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都必须服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共产党员履行的义务是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所必须承担的职责,亨有的权利也不是个人特权,而是为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维护党的利益,完成党的任务的政治权利,如果不亨有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从根本上说,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人,也不可能正确行使党的权利,因为,只要求亨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实际上是党所不允许我特殊党员,他所追求的只是谋取私利和特权,因此,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我将积极地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的组织,成为一名党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严格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党员义务学习心得篇4
今天党课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员的的基本条件、义务和权利,这堂课是由王玉滇老师为我们授课。课上王老师先提到了人的一生必须面对的三个问题:一、我是谁? 二、我从哪里来? 三、我到哪里去? 这三个问题令人深思,老师的讲解让我明白了,人必须要有信仰,要有积极向上的信仰。老师的一番“信仰论”更洗涤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再一次正视了自己的信仰。
接着,老师给我们讲到本节课的重点。其中就包括有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如何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八项权利。这些就是本节课的重中之重,需要我们入党积极分子去深入了解和熟记。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后要认真履行这些义务,运用这些权利,为党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员的基本条件有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是否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和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们,应当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和特性,是政党阶级性的最高最集中的表现。
另外,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它包含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八项权利。党员的义务是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促进党组织健康发展,保证全党团结一致,使全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的基本要求。党员的义务g和权利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二者统一于党性之中。党员的八项义务,是作为一名党员的具体标准,党员履行义务时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们应该熟记它,严格要求自己,切实付诸实践,争取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八项权利,在党章中规定,它是党的生活民主化、正常化、规范化的体现。
学习完今晚的课程,我对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有了大概的了解,我会用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让自己能够更快的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两次党课的主题分别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规律”。的确,尽管有着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强烈欲望,但是在此之前,我对党的认识真的还很不够、甚至只是表面的。每一次的党课的学习,都促进了我对党的进一步了解。
党员权利,原来并不是在有了党员就存在的。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在中共党员身上有的更多的是使命。尽管在那个时候,中国共产党不是一个有合法权的组织,不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但是我们党为了改善当时中国广大百姓的贫苦生活,彻底改变中国落后挨打、腐败的社会制度,义无反顾地在革命的道路走下去。今天,蒋老师讲了影视里一个例子,具体的我不是很记得了,大概是说中国共产党去在一次战斗中攻占了某个地方后,打开当地的一个仓库看到一堆鞋子衣物,讲的第一句话却是“我们发财了!”……他们看到衣服鞋子的反应,也许,在现在我们看来他们的反应太夸张了,但这也恰恰可以看出我们党在那个时候外在条件真的很差,物资很匮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的党在不断的发展着、完善着。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共党员没有过多的去追求权利,想着的是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系祖国、心系未来。
然而,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生活的许多方面水平都在不断的上升,更多的物资需求得到了满足。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多少人做得到呢?且说“全心全意”,也不说我们是不是中共党员,就说“为人民服务”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的教育中,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是不可避免的。当然,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那么在他的基础教育中肯定也会涉及到“为人民服务”的。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人民几乎都是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成长的。然而,真的都愿意去为人民服务吗?为了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人服务,这到底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啊!不可否认的,这样的人是存在的,只是那应该也是少数吧!在生活中,我国的很多人,特别是很富裕的,对离开人世后留下的财产,不是贡献、甚至只是其中小小的一部分给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很多时候都是选择留给自己的子孙。在我们看来,财产是自己的东西,当然是自己留着,怎么可能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人。那么,这个时候谈何“为人民服务”。本是同根生,现在素未谋面却成为拒绝帮助,拒绝服务的理由。当然,还有更多极端的现象,比如“为人民币服务”,比如住房、医疗、上学成为三座大山……这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呢?在我看来,也许是因为有些时候,上学是为了升学,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迫切追求发展的时候,为了加快了教育的发展却忽略了质量的保证。我们党一直强调“为人民服务”,当然,很多事情要从小抓起,所以,我认为党在完善内部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普通群众的意识教育。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
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
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人中国共产党。
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党员义务学习心得篇5
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及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_x给我们讲解的是关于_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报告。在上课之前,许多学员对_届四中的了解还很浅薄,书记就为我们详细介绍这个会议的历史,还嘱咐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改善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
党课已经接近尾声,但我仍然希望可以有机会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我希望自己能够从中得到更大的锻炼,希望组织可以继续教育我!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事,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申请入党者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才能加入党的组织。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人就不能当党员。
党员义务学习心得篇6
第一、二次党课分别是由_技术学院的陈_和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冼_老师教授的。陈_给我们讲的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课程,冼老师讲的是有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知识。下面就说说我对这两次课程的认识和一些收获吧!
生活在公民国家,每个人都有其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一个和谐的社会了,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当然,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人,是一个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党员也有他特别的权利和义务。和一套完善的制度一样,党员权利也是慢慢地被摸索、形成、演变。参与权、知情权、培训权、意见表达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申辩权、意见保留权、申诉权和请求组织帮助权,这八项党员权利的确立,使党员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当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党员作为思想先进积极分子,更应该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争取更好地位人民服务。身为成年人,身为一名大学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付诸行动;身为一名想争取入党的大学生,除了好好学习科学文化以外,还要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深刻的认识。如今社会上有人知晓得自己作为党员所拥有的权利,而且还以此为借口谋取私利,而不知自己肩上也有沉重的义务!这些都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的表现!
另外,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话题也很吸引人。民主,一直是大众都关注的问题。虽然,民主在国内一直在不断发展,但仍存在不足,尤其对比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报纸、电视节目也总是“爆料”出一些非民主的事情,让人大为愤怒、感慨。那如何才能最大可能地保障民主(无论是党内民主还是人民民主)?法治是关键。民主,不是绝对的自由,不是没有条件的,而应该是再法制下的自由。否则,“没有法治的民主,要不就是无法保障,变成假民主,要不就是变成‘“”’式的暴民政治。”
第二次党课讲的是有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知识。每个政党都会有自己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以便规范成员的思想和行动,是党内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个人认为,这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是一个经得起考验与实践的决定。毕竟“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就一个问题可能有许许多多的看法,而最终的决定只能是一个。在法治下,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做的决定应该是最适合的。再说纪律,一个班级、一个企业、一个集体、甚至社会都必须有其纪律,而且只有成员都遵守正确的纪律,这个群体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其实,不光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增强纪律观念和法治理念,每一位当代社会的公民责无旁贷,要加强这些观念,一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来也可为社会建设尽一份力!别说社会与你无关,因为每个人都离不开社会!
我相信这些认识的收获只是全部党校学习的冰山一角,我愿意更深入学习更多有关中国共产党这个先进政党的知识财富,结合自身实践,时刻严格要求自己!
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的政治组织。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纲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承认党纲党章,是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在党纲党章上的思想一致被破坏了,党也会从组织上瓦解。因此,每个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纲党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决心和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党员义务学习心得篇7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这些规定对党员提出了既严格又具体的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党员合格不合格,主要是看能否认真履行八项义务。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党章关于党员八项义务的规定,提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共产党员当然不能负约,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因此,党员履行义务,可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否则,就不能认为是合格的党员。
党员八项义务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什么把学习的义务列为首要的义务呢?因为这是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环节,党员的共产主义觉悟、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本领,都要依靠,而且只能靠学习提高。刘少奇曾经说,我们在党内,是强调党员的自觉性,党的一切工作,主要的都是依靠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去进行。党也采用一切办法去提高党员的觉悟,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己努力,自己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这就被规定为党员义务的第一项。
党员义务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政治方面的要求,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党员义务的第四项和第五项,属于组织方面的要求,即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党员义务的第六、七、八项,属于道德、作风、品格,特别是同群众联系方面的要求。即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每一个党员都有做群众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不可推诿的责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要在道德作风方面作表率,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同一切不健康的腐朽作风及腐败现象作斗争。
各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具有严密逻辑性的。如果说第一项义务是前提和必要环节,那么第二、三项则是核心和重点要求,第四、五项是保证和必要条件,第六、七、八项则是前几项的自然延伸和具体体现。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
党员履行八项义务问题,说到底是坚持党员标准问题,是维护党员的崇高称号问题,也是在人民群众中作出真正榜样的问题。事实上,正是由于党员在各方面的先进模范的表现,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戴。邓小平同志一再提出提高党员标准,是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而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又是提高党员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上是我对党的八项义务的一些浅薄认识,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理应把八项义务当做参照标准,时刻对照自己,争取早日在思想、作风和品格上向前迈出新的跨越,向党组织靠拢。
请党组织给与我更多的批评与指导。
今年是共产党建党xx周年。通过再次学习了党员发展现状、党员义务与权利、廉政准则等。我的思想觉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党员义务与权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就此谈谈自身的心得体会。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的性质的具体化。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我们要正确把握好义务与权利的关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
(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是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事业,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最终奋斗目标。
(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样,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党员就成了党组织所不允许的“特殊党员”,而且事实上也必然丧失自己的权利。所以,党员要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要充分享有权利,就必须严格地忠诚地履行党员义务。
(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的。那种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为此: 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真正搞懂党章为什么要规定这一条,规定这一条的意义何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自觉性。
第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有的党员,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他都知道,道理也懂,但就是在行动上有差距,甚至完全不照着去做。这些党员,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