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参考6篇
当大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可以通过写一份心得体会来记录当下最真实的感受,心得体会就是将人生经历中得到的体会用文字书写下来的书面表达,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篇1
周二下午学校组织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因天气原因,报告会不得不转到餐厅进行,但这丝毫没有打消同学们的积极性。在司法局局长声情并茂的演讲下,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确实给我们普及了许多的法律常识,同时也给很多同学敲了个警钟,因为他们已经徘徊在违法行为的边缘。学校制定的校规、班级制定的班规,我们触犯了这些虽不能说学校因此有权对我们进行法律制裁。但这些校规班规也不是随便制定的,是为了预防初中生产生违法行为。但若你无视这些制度,大肆妄为,有时也会触犯法律。就算造成的危害不大,虽不能对你进行法律制裁,但你会增加一个“曾有过违法行为的学生”这样的一个身份,所以,对于学校的规定,我们要认认真真遵守。
当然,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是不一样的。凡是你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都称为违法行为,包括在学校打架斗殴、歧视和欺负弱小同学。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国家《刑法》等会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基本中学生的行为触犯不了犯罪行为,同时作为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法律也会根据未成年犯罪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犯罪严重者,同样也应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安分守己、踏踏实实地学习。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对违法犯罪说不。培养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学会远离违法犯罪,培养高雅的爱好。我们现在这个年龄做事比较冲动,这更要我们学会控制自己,不要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美好的一生。司法局局长举的例子都很典型,有时不就为了一点小小的摩擦,一时冲动犯了大错。以这些事例作为警钟,好好对比对比自己的行为,不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报告,我们懂得了许多、学会了许多。懂得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学会了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拒绝违法犯罪。让我们大家都从自身做起,拒绝犯罪,做一个向上的少年吧!
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篇2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高中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篇3
根据县师培办的工作安排于5月10日前往县委人民大会堂参加了xx县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讲座,主讲人韩小鱼博士,她详细得我们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比如我国著名教育专家xx,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篇4
星期二上午第二节课,我们来到了操场上,准备听法制教育报告会。参加报告会的人有全校师生,教育局的人,还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首先是张璐同志讲话。只见他滔滔不绝的讲起来:青少年,是未成熟到成熟阶段的过程。犯罪就是危害国家的利益和人身权,民族权,法制权。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不追求刑事责任。18岁以上犯罪称为成年人犯罪。青少年不能干的的是有:吸烟,喝酒,打架,偷抢东西等。青少年犯罪的重点主要是盲目性:青少年还未意识到什么是正确的道路,因此走向错误的方向。
听了张璐同志的讲话,我想到了我妈妈就是律师,她给我讲过一个案子:有一个19岁的男孩,有一次买醋忘了带钱,他就抢劫了一位妇女一袋白砂糖和2元钱,目击者打电话报了警,在法庭上,他说:“不就是借点钱和糖嘛不应该是犯罪呀。”就是因为他缺少法律知识,因此走向了错误的方向。他被判了三年刑。
接下来,律师又给我们讲话。他说:法律能保持我们的日常生活正常运行,法律就是守则、规则。学校里的规则有: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有许多法律值得我们学习,老师让我们遵守的规则是必须要遵守的,法律是要靠我们自觉遵守的。我们都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对我们来说,要讲道理。法律不是靠一个人遵守的,而是要大家共同来遵守的。法律是毫不留情的,所以我们都要自觉遵守法律,不要被迫遵守法律。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橡皮弄没了,那个同学肯定会去找他算帐,就难免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故意的,就上去打架。就因为一些小事而惹下了大祸。这使我想起了我妈妈的一个案子:几个初中和高中的哥哥在网吧里上网发生争吵,结果七个哥哥把一个哥哥打死了,这七个哥哥都被判了刑,有一个被判10年。不但不能上学,还要被关进监狱进行劳动改造。很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上闲逛或去上网吧结识一些坏人。南阳市十五小的两个五年级小学生逃学去网吧上网,结果被坏人抓去杀死了,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快要哭死了。
做为小学生,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篇5
这个星期,我们听了一次法制教育报告。我从中受益匪浅。其中,有三个与我们差不多的同龄人,本来应该享受在学习的阳光中,却因为一时的差错而误入歧途,现在还在少管所内接受着管教。
有一个是入室抢劫。他是因为抢劫时被发现而被抓。他之前还抢小学生的钱,去打劫,等等。还有另外一个是杀了人。当听到他所犯下的罪名时,我心中不禁打了个寒战,我们这么大年纪还有杀人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在抢劫的时候别人不给钱,一时情急之下杀了人,另一个人被他的匕首砍成重伤。最后他去公安机关自首了。
我觉得很奇怪,未必钱的诱惑就真的那么大,而值得人们光天化日之下去打劫?我觉得这是很不值得的。毕竟遵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就算我们再怎么自尊也不能违法乱纪啊!而抢小朋友的钱更是不对。也许,我们可能跟他们一样,昨天是霸占运动场地、借钱什么的,今天是抢那些小朋友的钱,明天可能就做了犯罪行为,被关起来失去了自由。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也许积少成多就是这个道理吧。
我认为,为了区区的钱而花这么大代价自由,是很不值得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因此失去了学习的权利,而要许久地去劳动,还要在以后人生的道路上划上一道深疤,更是在自己的心理留下一层阴影。为了一时之乐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我觉得他们真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浪费。为一时而浪费时间,浪费自由,浪费父母的爱,更是浪费了以后光明美好的前程。这怎么不是一种浪费?
还有一个使我惊奇的一点,他们的小学成绩普遍的好。我觉得,这就是叫自甘堕落吧,或者说是放纵自我。他们由于小学的成绩,渐渐产生了骄傲的心理,就不屑于学习,渐渐就踏入了歧途。而现在,我也是这种情况。我希望自己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做一个好的自己。
希望,我在听过这个讲座后能够警醒一些,把成绩搞上去吧。
学法懂法心得体会300篇6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仅能够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必须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不仅仅有义务去加强自我的法律修养,提高自我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我们农商银行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结合自我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领悟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务必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用心主动加强学法
我常常透过网络、书籍,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领悟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工作之余,我还与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讨论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用心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领悟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发奋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多样化的法律知识领悟方式不断地充实着我的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使我能更主动的去领悟,工作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依法处理,若遇难题就找法律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也有所提高。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潜质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领悟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我行的实际状况紧密结合起来,透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才能为我行的发展保驾护航。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十分渺小、十分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及我行的合法权益,还需我们大家共同领悟、共同发奋。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我在我行的工作实际,确定自我需要领悟的资料,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我们领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我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我部的各项事务,发奋提高自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就应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我们要在不断提高自我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