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最新5篇

时间:2024-09-28 14:01:57 分类:工作心得体会

一般情况下,合同应该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合同的灵活调整和改进是确保其合法性和公平性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承包土地合同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承包土地合同最新5篇

承包土地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将自己的承包土地转包给甲方,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转包事宜约定如下:清晰了解乙方将土地对外承包合同的内容(双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1、乙方自愿将位于 的土地 亩,长 宽 ,承包给甲方。

2、承包农用地有效期限为30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600元。每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4、承包土地上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共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包乙方土地后,以集体名义集中对外统一发包。为充分保障相关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甲方对外所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逐项逐条对与土地承包的相关村民进行充分释义,并经侯家沟村八组村民代表会议有效表决通过使该合同符合民主议定原则。

2、在本合同生效期当天内,乙方的地面附着物由承包商直接接管,附着物归承包商所有。

3、甲方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土地面积流失不负任何责任。按时催促、结算、发放承租金。

4、甲方应在合同约定30日内给乙方结清租赁金,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共同为承包商无偿提供条款:渠道、交通道路使用权。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承包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员或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村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包商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继续深入农村改革,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过村民(组)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______________ 发包给乙方承包。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面积及四址范围

承包面积______________ 亩,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间:1、每年每亩上交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2、每年每亩水资源费上交村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后承包的原则。第一年的承包金在 协议签订时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于前一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依次类推。

四、 甲方责任

五、 乙方责任

1、 在承包期间,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风险自负的 原则,自觉履行规定义务,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

2、 承包期间,未经水利部门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水 利设施;

六、 相关事项

在承包期间,乙方在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 建设用地前提下,征地费用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七、 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 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当本协议与政策发生抵触时,一切以 上级政策为准。

九、 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_______方有权。

十、 未经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______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见证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篇3

裁判要旨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为方便耕种管理,对其取得的承包土地进行互换,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因未签订书面协议、未向发包方报备而无效。互换协议履行后,一方不得以未约定互换期限为由主张随时解除互换协议。案情 1999年,原告陈绍良以户的名义承包水田30年。20xx年,他与同村村民李荣仔口头商定互换承包地。之后,在交换的土地上,陈绍良挖塘养鱼,李荣仔种植水稻。20xx年初,李荣仔又改种茶树。同年底,陈绍良提出换回原承包地,被李荣仔拒绝。陈绍良认为,二人互换承包地既未签订书面协议又未向发包方备案,且李荣仔改变用途种茶,因此互换协议无效。并且双方互换承包地未约定期限,属不定期合同,故自己可随时要求收回土地。20xx年8月,陈绍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荣仔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互换土地不违反法律规定,口头互换协议有效。互换土地向发包方备案仅为公示,不是互换协议的生效要件。互换后的土地均为农业用途,原告主张改变了土地用途与事实不符。互换未约定期限,互换期限应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原告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协议。遂判决驳回了陈绍良的诉讼请求。

陈绍良不服,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陈绍良与李荣仔之弟李小俤达成新的土地互换协议,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评析 承包地互换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本案所涉及的未订书面协议、未备案、改变土地用途、互换合同解除等问题比较常见。

1.承包地互换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实践中互换土地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合同法明确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关于“互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

2.承包地互换未备案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立法目的在于发包方及时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作为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性质仅为公示,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前农村土地互换备案制度不完备,以未经备案为由否定互换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农村客观实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基于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4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承包地互换后改变用途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是法律对于流转土地的禁止性规定。改变农业用途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等建设行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壤、植被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互换土地后,前期种植水稻,后改种茶树,均为农业用途,不能认定为改变农业用途而导致互换无效。

4.承包地互换合同的解除问题

互换中,当事人往往未对互换期限进行约定,当一方提出解除互换合同时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换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租期不明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内不得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正是由于流转方式性质的不同,《解释》第十七条仅规定承包地“转包、出租”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而不包括“互换”这一流转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并实际履行后,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承包土地合同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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