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合同6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家对于合同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在写合同时我们都要考虑到双方的共同利益,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被辞退合同6篇,感谢您的参阅。
被辞退合同篇1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被辞退合同篇2
一、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相反,公司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三、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被辞退合同篇3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在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将劳动者解雇了的话,那么还是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要是单位不支付您相应的赔偿,您可以联系的专业律师来帮助您。
被辞退合同篇4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未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可主张双倍工资。如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方还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按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被辞退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 年 月 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 年 月 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辞退合同篇6
案例:
我是08年11月进的公司,一直到现在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要求不走?因为我已经43岁了。我不好找工作。我该怎么办?劳动法规定说,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长期用工,那为什么他还非让我走呢?那么补偿金需要怎么计算补偿金?
律师解答:
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