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8篇

时间:2024-02-03 14:01:51 分类:企业心得体会

想必很多人在职场中都是写过自查报告的吧,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我们在写自查报告的时候,一定要肯定自己的成绩,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8篇,感谢您的参阅。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8篇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1

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10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2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3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1﹞4号)要求,市妇联及时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2020年对项目进行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编制合理,预算资金切合实际,预期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99.5万元,追加项目预算3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预算31万元。全年预算支出160.5万元,资金安排分解下达合理,到位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99.5万元,追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31万元。全年支出140.5万元,资金全部按项目进度执行,执行率87.54%。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我会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绩效目标执行,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做到按工作进度按时支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六一儿童节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特殊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儿童。

2.家庭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选评最美家庭100个、市级示范家长学校40所、家庭教育先进个人40个和先进集体20个,2万元;征集好家风好家训作品,邀请全国、省、市级最美家庭代表和知名家风家教讲师开展家风家教宣讲5场,每场5000元,共计2.5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选评市级最美家庭100个,评选表扬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100个。举办家风家训讲座6场。通过项目实施,发挥最美家庭模范作用,助推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形成家校社结合家庭教育新格局,引导广大家庭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展示最美家庭风采,凝聚家庭细胞正能量。

3.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2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50人,400元/人/天,共4万元;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2万元;两纲督导2万元;在全市村(社区)筛选4个项目点开展关爱困境儿童保护和服务项目,每个1万元,共4万元;妇女儿童工作宣传4.2万元,在日报、晚报等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不少于10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北川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5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60人。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全年深入9个县市区开展两纲督导。在涪城、游仙、安州和北川分别选取一个儿童之家开展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直播绵阳、绵阳观察等市级媒体宣传妇女儿童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党委、政府对两纲目标任务完成的支持和重视,选取妇纲和儿纲健康领域中的重难点目标任务加以推进和完成,促进当地妇幼健康领域重点难点指标攻坚达标,带动全市两纲工作深入实施。

4.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在全市选取4个家庭教育点培育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亲子阅读、中华传统文化传承、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选取4个社区进行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训,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构建幸福婚姻家庭教育、寻找最美家庭、亲子阅读、科学家教等方面的活动,建立家、校、社共育的家庭教育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宣传展示广大家庭生活的巨大变化和新时代家庭的良好风貌,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家国情怀、爱国热情、民族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书写家国情怀,讴歌党的领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5.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维权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1次绵阳市妇女社会地位调查5万元;召开绵阳市巾帼维权服务团工作会暨培训会2万元;开展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四大宣传行动主要用于资料印制、宣传费用等共4万元。举办首届绵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发布会3万元;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8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安州、江油三地开展第四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共调查15个社区,225户家庭。召开全市反家暴联动机制落实座谈会。线上线下开展三八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在涪城、游仙、安州、经开、高新、三台升级或新建6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站,惠及群众上千名。继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法律进家守护港湾雨后彩虹等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在全市各地开展巾帼维权讲堂19场,惠及妇女群众近800人。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我市妇女儿童综合维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妇女维权意识和基层维权阵地。

6.巾帼文明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省妇联工作目标结合市妇联自身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复查、宣传等活动,推动岗位争先创优,城乡妇女共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培训、复查、宣传、表扬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为妇女释放创造活力、实现自我价值搭建平台,积极引导各岗位结合业务工作,不断创新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上来。

7.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成果展及技能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对口帮扶村及藏区贫困县开展技能培训或产业扶持,组织参加巾帼家政技能大赛,组织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妇女依靠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全国的巾帼家政技能大赛,在全市开展走访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组织了2期家政技能培训,鼓励广大妇女依靠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近千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对口帮扶村产业扶持,募集资金帮扶藏区彝区送技能送物资。通过项目实施,最大限度地带动妇女就近就便就业,有限提高就业水平,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有力助推巾帼脱贫行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8.两癌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通过项目实施,帮助农村贫困妇女建档立卡户,其他家庭困难、病情较重的两癌贫困妇女得到了救助,极大解决了困难家庭的生活及医疗后续费用,用实际行动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健康,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难事。

9.全国精彩人生女性终身学习计划试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女性读书活动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建设网上妇女之家、打造有影响的新媒体公众号及微视频拍摄6万元。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帮助困境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举办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女性读书活动15场次,运营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拍摄致敬了不起的她微视频等。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

10.开展国际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0周年大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线上举行系列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庆祝活动,线下慰问绵阳援鄂医务人员家庭。通过项目实施,宣传党领导下的绵阳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表扬先进妇女典型,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11.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工作。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通过项目实施,使公众号版块内容更丰富,增加了粉丝数量,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

12.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示范点。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绵兴路社区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安州区桑枣镇枣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社区服务妇女儿童功能,发挥好妇联基层阵地作用。

13.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信访工作需要,拟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信访工作需求,提升办公区安全。

14.追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追加项目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追加项目为开展市级民生工程-金秋助学活动10万元,资助全市新考入大学贫困女大学生50名。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妇女儿童及贫困女大学生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助力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引导她们跟党走、听党话。未执行项目为婚姻家庭服务项目20万元,原因是该项目申报审批时间为2020年12月,根据项目推进进度,将在2021年完成各项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各个项目的实施,经费保障及执行合理。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对各项经费的支出按季度进行自我评估,积极调整支付进度,并根据绩效目标对标对表严格执行预算,各项目经费保障到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良好,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存在的不足之处是:一是个别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宣传手段比较传统;三是工作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二是加强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增加新媒体的宣传投入,延伸妇联工作手臂,亮出妇联旗帜、发出妇联声音、凝聚妇女力量,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应用于2021年及以后的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绩效自评结果将按时按要求对外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市妇联在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问题。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4

县编委: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四、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xx年12月30日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5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二)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五)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和吃空饷情况;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建议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6

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xx〕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20xx〕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二、xx体制改革情况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xx〕26号)精神,我县20x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xx〕47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xx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

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20xx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51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239个,编制占比为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控编减编工作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xx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20xx年底数。

(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

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

20xx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7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14〕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14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二、主要做法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14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4、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及时按通知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检,业务活动从未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参加各项编制专项检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报表,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开展。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船舶机驾人员处于短缺状态,队伍老化比较严重,青黄不接。二是对事业单位机2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8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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