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类合同5篇
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随着社会不断法律化的大背景下,合同的使用也越发的常见,下面是心得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营销类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营销类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市场调查分析、全程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分析、营销策划和代理销售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签订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形式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按协议达成工作范围为甲方提供深度服务。甲方应遵守双方协议权责,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代理销售。
2、保证合作的稳定性和服务的高质量,双方采取前期市场调研专项费用+销售提成的付费形式。
3、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并指派现场案场经理1名,为甲方提供服务。
4、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三个报告后,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日期(双方对该日期的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驻场工作开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为止,甲方每月预先支付乙方人民币,用以保证销售人员及案场经理的基本工资、、服装、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日常开支,乙方为此开具收据。
第一次支付款项日期为乙方主要工作人员进驻之日起三日内,之后每月支付的具体日期均以第一个月的支付日为准。
此项费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从乙方的首次销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本合同合作时间范围为自合同签订即日起,至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而撤场。
第三条费用负担
1、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中邮、楼书、单页等宣传资料、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费用,但不含公关、售房部房租屋装修、电话费和办公家具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现场销售主管1名及其他销售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服装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1、销售价格由乙方提出建议,最终由甲方认定。
2、甲方在销售价格确认后,提供并确认项目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4、其优惠比例确定后,甲方超比例的优惠批复,其超出部分不应扣除乙方的佣金。
第五条销售计划
1、主体工程揭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2、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3、燃气接通之日起十日内,实际销售额应达到底价总额的%。
4、销售额达到底价总额的%时,即可视为乙方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六条佣金及支付
1、该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分析专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乙方为甲方共提交市场调研报告、项目策划定位报告、经济分析报告各一份。
(1)市场调研报告——报告针对项目的市场研究、环境分析,包括对宏观环境的深入研究、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调查、市场发展趋势研究、竞争性物业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差异化竞争策略研究、核心竞争力研究,发展商项目运作潜力和自身资源的评估等,最终形成项目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思路。
项目策划定位报告——根据市场调研报告的分析进行项目定位,包括项目发展的产品定位、价格定位和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分为产品构成、总体建筑风格、建筑特色建议、功能设计及比例建议、装修标准建议、室内室外环境布置建议。并结合项目定位和总体策划方案,对项目整体概念性规划设计提出建议,包括项目规划总平面建议、项目总体商业形态及配套设施组织建议、总体景观建议等。
综合经济分析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开发成本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成本测算、项目整体开发资金流量分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敏感性和不确定因素分析、项目风险评估。
(2)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定后三天内收取40%的首付款(即¥元),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元);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元);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后三日内付总款项的20%(即¥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报告,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报告在该提交期付款的20%(即¥元)作为违约金。
(3)工作时间计划:
第1-12日:市场调研(实地调查及资料收集)、资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6日:《市场调研报告》定稿;提交《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19日:《项目策划定位报告》定稿;提交《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初稿(甲方书面反馈意见,乙方进行调整)
第21日:《综合经济分析报告》定稿。
2、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一次销售价格为底价。底价以内,乙方的佣金即营销策划推广及代理销售佣金为底价的%。超出底价的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营销类合同篇2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营销总监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营销总监。
二、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依照3000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员工的工作实绩给予乙方年终奖金等津贴;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用车便利;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计3年,自20x年6月10日起至20x年6月9日止。
五、工作职责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对用户、市场、竞争对手的调查研究,针对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制定应对措施,巩固和完善原有市场,开发新市场,提高品牌形象;
(二)主持制订公司营销管理工作的有关的销售政策、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参与制订公司年度预算及预算平衡和季度调整;
(四)组织建立健全营销组织,建立并拓展公司营销网络,巩固开拓目标市场;
(五)审阅营销系统及与其相关的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六)每月向总经理报送营销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报送销售成本分析报告;
(七)组织建立健全营销组织,建立并拓展公司营销网络,巩固开拓目标市场;
(八)掌握重点大户的销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负责组织资材部、财务部进行合同评审工作,并依据合同评审结论对顾客进行反馈;
(十)负责组织对客户提出的报价要求进行分析、调查和评审及确定报价与报价报批工作;
(十一)制订营销系统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十二)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十三)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营销系统的真实情况及有关数据;
(十四)培养和发现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申请招聘和调配直接下级,负责直接下级岗位人员任用的提名和隔级下级岗位人员的任命。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营销的相关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营销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营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3、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营销总监职务。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附则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营销类合同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 市 区 路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地址: 。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 ”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 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 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 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 元/m、二至四层 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 万元、但低于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 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 万元、但低于人民币 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 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 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 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类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的奇石系工艺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一,甲方委托项目:
1、乙方在国内外的相干网站上进行工艺品的宣传推广和代理销售。
2、宣传推广免费,代理销售费一般为20--30%
3、订货及供货,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均按市场正常约定。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网络销售体系。
2、订货及供货,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三,补充说明
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五、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类合同篇5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日止(实习期为 天),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确定乙方工作岗位为 销售经理 ,并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中《销售经理岗位责任》明确乙方的具体权限和职责。
2、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管理培训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公司管理制度办理。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__ 元人民币;佣金提成按 所主管项目月销售总额的1‰提取 ;甲方扣留乙方培训金为 月佣金提成的20%,在乙方根据公司要求完成项目销售总任务时返还;项目利润分红为所主管项目完成总销售任务后最终纯利润的15%。
2、甲方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与乙方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公司管理制度办理。
5、乙方自行办理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5、乙方在任职期内不得参与其它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的经济活动。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在实习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在任职期内参与其它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的经济活动;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4、甲方无故终止和解除本合同,应支付人民币三万元作为违约金给乙方,并返还所扣乙方培训金。
5、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或因乙方从事其它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的经济活动的,应支付人民币三万元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并不返还所扣培训金。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可申请劳动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表(签字)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