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读后感600字6篇

时间:2024-06-10 15:01:50 分类:学生心得体会

现在写读后感是一种记录思想的方式,让我们对书中的观点有更长久的记忆,读后感是对作品的思考和感悟,是对作品与自己人生经历的对话和对比,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简读后感6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简读后感600字6篇

简读后感600字篇1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虽然在内容上深奥难懂,但是在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这书中的文字内容就像一杯清茶,初入口觉得有些苦涩,但仔细品尝还觉得回味无穷呢!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鲁迅先生写的几篇回忆性散文,期间令我最为欣赏的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文章里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五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光这些景色,就让儿时的鲁迅百玩不厌。

当然了,让这篇文章还有一点让我产生兴趣的,就是文中长妈妈给鲁迅先生讲的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先前,有一个读书少在古庙里用功,在院子里纳凉时却听见一个陌生人在叫他,他答应了,后来被走来夜谈的老和尚知道了。说他脸上有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晚上便要来吃这人的肉了。后来,老和尚给他的飞蜈蚣把妖怪治死了。然而,这个故事也给鲁迅先生留下了一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并且十分渴望想要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百草园也许是一个十分平淡而且普通的地方,但是在鲁迅那个封建的年代,百草园这样一个植物茂盛,草虫鸣叫的地方就显得尤为美好了。也难怪鲁迅先生会喜欢和留恋这个地方。读完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者鲁迅先生那份发自内心的那份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与向往自由的一颗童心。

童年已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一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简读后感600字篇2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书中内容让我受益匪浅。

它主要讲了鲁滨逊喜欢航海历险,放弃了他安逸的生活,背着家人出海了。在一次航海中,不幸发生海难,船上的人除了鲁滨逊以外,全部遇难。鲁滨逊来到了鲁滨逊来到了荒岛上。鲁滨逊想:“这里要是有野兽,我该怎么办?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的!”他空想了一会,有振作了起来。他要在这荒岛上生存下去,那只搁浅的大船被潮水冲到了岩石附近,他便上去搜寻物资,建造了住所,开始了新的生活。

一段时间后,鲁滨逊开始驯养山羊。这样他可以天天吃羊肉,喝羊奶了。他又发现墙角奇迹的长出了几根大麦,经过第一次播种,那些种子无限被糟蹋掉了。鲁滨逊没有放弃,坚持反复播种那最好,终于吃到了自己种出来的大麦。他的日子还过得不错。有一回,他发现一群野人乘木舟来到岛上准备杀掉另外两个野人吃掉,个被残忍杀害,另一个则挣扎逃跑。鲁滨逊打死那两个追杀者,救下了逃跑的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星期五是鲁滨逊忠诚能干的好朋友他很快的学会了说英文、使枪、穿衣、干活。之后他们就加了叛乱,船上的`船长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这岛上生活了20多年呀!他那惊人的毅力、努力与坚持最后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无论多大的困难,只要坚持不懈,坚定信心就可以在困境中得到希望。“坚持”这简单的词语,是多么的铿锵有力,让人深感其间强大的毅力。这种精神比宝石珍,比金子坚。坚持,它是苦楚的;因为它经历了多少风雨呀!坚持,它又是甘甜的,它最后收获了多么硕大的果实呀!只要坚持,便可以迎来胜利的曙光!

学习也一样,我们要坚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简读后感600字篇3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明朝的施耐庵,它讲述了宋江等梁山好汉起义由盛转衰的故事。水浒传能被世人所熟知、流传至今,是因为作者以细腻的手法、独特的文笔,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的人物。而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便是宋江。在初读水浒传之前,我所认识的宋江是一个讲义气、注重兄弟情义的人。但在阅读过后,我才知道宋江的一生竟充满了无奈。

宋江原是三十六天罡中的天魁星,外号呼保义。他本来是郓城县的一个小官,因怒杀阎婆惜、又酒后误写反诗,被逼上梁山,走上梁山起义这条道路。宋江胸怀大志,想要报效国家,留得一世清名。却不曾想过造化弄人,当朝皇帝昏庸,朝廷为奸臣所控,虽有满腔抱负、才华横溢,却终报国无门,这便是他第一个无奈。宋江犯罪后死里逃生,上了梁山,欲借梁山的势力来求得庇护。

可是宋江却可渴望能为国家效力,留得一个好名声。在当时,这是许多文人雅士的一生追求。因此,他在梁山等待着朝廷的招安,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所以当其他人推荐他做首领时,他极力推阻。宋江知道对于梁山,朝廷一定会出兵攻打,若与朝廷对立,被招安是几乎不可能的。然而晁盖死后,众人以梁山散伙为要挟,逼迫宋江作为梁山首领。不知有多少次,宋江幻想着自己作为朝廷命官治理国家,被百姓拥戴,留得一世清名。不知有多少次,他叹息着自己的无奈与无助。

终于,当朝廷招安成功后,宋江的心愿终了,他怀着报国之心,率领众梁山好汉南征方腊、北破辽兵。但是战争结束后,他领军归来,一百零八好汉却只不到三十人,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分道扬镳,各得其所,而宋江却被卷入朝廷争斗,被奸臣所害。生死之弥,他的心中定是充满了不甘与无奈。

宋江的一生充满悲剧色彩,朝廷的迫害、人生的无奈,给他的一生画上了浓浓一笔。“生当庙食死封侯,男子平生志已酬。”乃是宋江的人生写照。

简读后感600字篇4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茶,清香甜美;读一好书就像品尝一杯咖啡,回味无穷;读一本好书就像夏日里的一支棒冰,清凉爽口。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海伦。凯勒小时因生了一场大病,导致她耳聋眼瞎,但她以一颗坚强、积极向上。乐观的心态和超常人的毅力,面对困境不向命运低头,挑战生命的极限,最终在逆境中崛起,在黑暗中找回了人生的“光明”,并且以她慈爱的心,帮助了世界各地的残疾人士……能做到这些,不正好说明了海伦。凯勒是一个奇迹吗?—海伦。凯勒曾有一个愿望,就是能重见光明。假如给她三天光明,她会第一天,去看自己善良的老师与朋友,看他们的活动,感受他们的温暧与友谊;第二天,去博物馆里欣赏那别具一格的艺术品,欣赏它们独特的物质美、聆听它们讲诉人类进步的奇观与变化无穷的万古千年;第三天,去人们为生活拼博常去的地方—城市,去领略高楼大厦的壮丽景色与寻找欢乐。可见,眼睛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多么重要啊!可惜,海伦。凯勒连这么微小的愿望都没有实现。相比之下,我们是多么幸运,多么幸福啊!假如我是海伦、凯勒的话,看不见东西该多难受啊!世界多美好,多么绚丽多彩,可眼前只能是一片漆黑,是多么可怕呀!所以我们要好好保护眼睛,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

海伦。凯勒的经历使我联想到了自己。有一次,妈妈检查我的作业时,发现我的字都是“猫抓形”的,妈妈为了我练好字,特意买了几本字帖让我练。刚开始练时,我还精神抖擞。认真地练,后来,天天写,天天练,让我不知不觉地觉得有些烦了,但我后来想,海伦。凯勒学习可以做到学而不厌,学而不倦,我为什么不可以呢?后来我从中受到鼓舞,并坚持下来,还练出了比原来好很多的字。这让我悟出一个道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奋斗;落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追求;被人瞧不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也瞧不起自己,自己都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就像洪战辉所说:“只要精神不倒,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你;只要脊梁不弯,就没有扛不起的山!”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挫折,怎能成功?只要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就一定能成为强者。我坚信,意志创造奇迹,坚持就是胜利!

简读后感600字篇5

一朵朵花瓣,一缕缕香气,组成了一座花园,它就是《朝花夕拾》。翻开书本,似乎真有一股香气扑鼻而来。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对鲁迅先生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他是这样的大胆,敢于批判,勇于反对,看似赞美的句子实际上是在辛辣的嘲讽,见解独特,开创了我国白话小说的先河,不愧是伟大的文学家。

读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人物感受最深的是阿长。阿长是一个没有文化粗俗的劳动妇女,但她热心肠,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没有心机,像所有人一样希望自己一生平安。我很喜欢阿长,她会讲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她很和蔼,很大方,还有衍太太,我也是对她印象深刻,鲁迅先生对衍太太的描写表面上是赞美,实质上却是嘲讽和不满,衍太太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妇人。这种人是最令人们厌恶的。

这本书中最引起我共鸣的文章是《五猖会》。鲁迅先生在小时候那么向往五猖会,父亲却要求他背书,使他一点也不快乐,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相同的经历,鲁迅先生真切地道出了我们的心声,我认为家长们真应该看看这篇文章,听听我们孩子到心声,反省反省自己。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同情并充满愤慨,对胸怀博爱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佩之情。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努力呢?

让我们一同拾起鲁迅先生记忆中的花瓣,了解旧中国的弊端,并为了中国更加强大而奋斗吧!

简读后感600字篇6

我的童年没有河的陪伴,但我的童年自己就是一条河,流淌着我完美的回忆。

洪雪弟的童年有条小河陪伴着,之后爸爸带他到上海,也有一条小河陪伴着,但是可比家乡那条小大得多得多了——他就是苏州河!但城市却没有乡村亲近自然。

洪雪弟以来到上海就迷路了,上海是他从来没去过的地方,显然很陌生。

与我相比,我从来都没在家附近迷路,太熟悉了!

洪雪弟很快结交了新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唐采采,他很喜欢窜门,约他们去河边玩。

比较比较我的童年,我窜门少,更不会约别人去玩,大家都没有这个习惯。

雪弟很喜欢画画,我也喜欢,但没有书上说的那么神,雪弟好厉害。

令我最震惊的是洪雪弟竟不顾性命地下水救伙伴,我高兴又激动,因为洪雪弟活了下来。

比较我的童年,我的童年的颜色就没那么多了,小学的老师每一天布置一大堆作业下来,再加上我写字速度又慢,磨洋工,几乎连电视都没得看。

二年级的语文老师特凶,作业天天11点左右做完。4、5年级还好一点。

但是,童年就是童年再怎样压制它,心目中就一个字——玩!

以前,每年暑假,爸爸总是带我去金沙滩玩沙子,晒得漆漆黑。

妈妈,外婆带我回老家南通,我最喜欢钻鸡窝、喂鸡了,弄得手指上全是鸡屎!

我小时候还喜欢玩热水壶,加水,倒水。

5年级军训时,我们被送到很远很远的军校,好像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呢,军训第二天,我就开始向爸爸妈妈了!倒数第二天,我明白立刻要走了,就疯玩……

童年的乐趣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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