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六千字8篇

时间:2024-09-29 16:01:25 分类:学生心得体会

读后感的质量直接反映了你对待写作的态度,在撰写读后感中,我们可以概括书中的主要观点和重要结论,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六千字8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六千字8篇

读后感六千字篇1

我喜欢读很多很多书,如:《查理九世》、《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木偶奇遇记》等,我最最喜欢看《查理九世》这一系列的书。

?查理九世》这是一套魔法科幻书,那可是作家雷欧幻像的梦。它是一套解谜书,每本书给有图片、文字和谜题,让你猜。真猜不出来了,可以用那上面的解密卡查看上面的答案。挺有趣的!

?查理九世》,是一套探险类的书,我一开始并不知道查理九世是谁,也许你们跟我一样,以为查理九世是一位王子什么的,我看了这套书后,才知道:查理九世是一只神奇的小狗!这套书讲述了自从一只会说话、拥有纯正皇家血统的小狗——查理九世来到了墨多多的家里后,墨多多和他的伙伴们以及查理九世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奇异事件。

书中那些动人心魄的离奇故事险象环生,引人入胜,使我难以忘怀。被称为问题多多的墨多多,爱搞小发明的'扶幽,勇敢直率的虎鲨,还有一只拥有贵族血统而又会说话的小贱狗——查理九世。他们四人一狗组成了一支dodo冒险队,查理九世任队长,他们经历了一场又一场惊险的旅程,探险过黑贝街、白骨森林、人造侏罗纪神公园等许多地方。

在这套书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不死鸟安卡为了保全大家的性命而不惜牺牲了自己的情节。当坏蛋想用炸弹跟大家同归于尽的时候,安卡出现了,只见它用铁钳般的鸟爪紧紧地抓住炸弹猛地向上加速飞行起来,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几乎变成了天空中的小黑点。突然,远远的天边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天空中的小黑点化作了一道绚丽无比的火光。最后,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安卡竟然没有死,而且获得了重生。

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勇敢、坚强、团结合作,就能战胜困难,度过难关。我要向dodo冒险队的成员一样,做一个勇敢、坚强、善良,不怕困难的孩子。

读后感六千字篇2

早就知道《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然而,当我坐在桌面前翻阅时,才感到这部不朽之作的巨大力量。它以典雅的文辞,细腻的描写,美妙的意境,讲述了一个上等车夫堕落为社会垃圾的过程。书中一个个字如一颗颗珍珠,成功塑造了各色人物。其中,主人公祥子最能引起我的注意。

文中写到:“拉到了终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出得出汗,哗哗的,像刚从水中捞出来的。他感到疲惫,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我从这句话感受到了祥子是一名辛勤的劳动者。为了挣钱,他顶着毒辣辣的太阳的折磨,忍着汗水的层层洗礼,全心全意地为客人拉车,即使汗如雨下,也丝毫不减祥子的工作斗志。他,是一个经历辛酸而不衰,备经磨难而更强的真真正正的龙的传人,在他的身上,处处散发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熔铸而成的可贵品质——吃苦耐劳。

当我读到“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有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这句时,我愤怒。“旧社会!可恨的旧社会!”这几个字猛地敲打着我的心灵深处——我愤恨——它腐蚀了祥子的可贵品质,摧残了祥子的美好人生。此时,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旧社会不让好人有好出路?为什么旧社会要像阵阵狂风般吹倒祥子心中的意志之船?为什么要像一盆冷水般彻底浇灭祥子的理想之火?为什么?”顿时,愤怒和惋惜之情溢满心间,我不由地仰天长啸……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我更加懂得了今天的光明社会是来之不易的。我一定会珍惜如今的幸福生活,将祥子吃苦耐劳的精神注入到我的学习中,好好学习,为不被社会淘汰而向上,为完全消灭旧社会而奋斗,为创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读后感六千字篇3

这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一部经典之作。十分真切地向我们介绍路整个欧洲艺术三大领域的杰出代表:音乐家贝多芬、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作家托尔斯泰。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贝多芬,他是一个一生都在和命运作斗争的人。不幸的他同时也是万幸的,它有一颗与常人不一样的圣洁的心。现今社会中拥有这样心灵的人也越来越少,大家一生都在追名求利,为了金钱而活,放弃了以往的梦想,放弃了拼搏的斗志,放弃了自我在人生舞台上表演的自信。而贝多芬不一样,他勇于应对自然设下的陷阱,勇于应对上帝对他的不公,努力为自我梦想的实现而奋斗。在他少年时为挣钱养家而奔波时,或许我们还在那温暖的家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其实我们都是命运的宠儿,出生在这和平的年代,三餐不愁,还有学上。但有些同学却不懂珍惜,上课不认真听讲,还满口脏话。而贝多芬没有愧对于人这个称号。

我觉得罗曼罗兰写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让我们去了解那些名人,更重要的是呼唤那些不幸的人们,切勿过分怨天尤人!人类中优秀分子是怎样生活的,让我们在读它的时候好好吸收它的精神养料,重振生活信心,虽然生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完美、梦幻,但既然他们过来了,我们同样也能过来。

再伟大的人也是普通的,他们唯一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们那坚韧的毅力。同样,我们也要加油,一齐为成功的喜悦而奋斗!

读后感六千字篇4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并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我欢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可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读后感六千字篇5

寒假期间,我抽空就看《千字文》。虽然它有很多内容我感到不好读也不好懂,但通过它的解说和配写的故事,总算是把千字文读懂了。

?千字文》这本书是南北朝时的周兴嗣所编,四字一句,一共250句,刚好一千个字,简称千字文。它的内容涉及自然、社会、历史、教育、伦理等诸多方面,读起来押韵上口。作者为写出这本书,一夜发白!可见这书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首诗都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比如,在“知过必改,得能莫忘。罔谈彼短,靡恃已长。”这首诗中,我懂得了:知道自己有了过错就一定要改正,自己有能力做到的'也一定不要放弃。还有我们不要谈论别人的短处,也一定不要夸耀自己的长处。

我最喜欢《黄香温席》这个故事。冬天,小黄香为了不让爸爸受冻,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冰冷的被窝;夏天,为了让爸爸免受蚊虫叮咬,小黄香在屋里为爸爸驱赶蚊虫。小黄香为了让父亲睡好觉,放弃了多少玩耍的时间啊!他是多么孝敬父亲呀!而我们现在的一些同学,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和父母生气,这真是太不对了。

就拿我来说吧!

有一次,我放学了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一个同学家做作业了,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见我还没有回来,妈妈就着急了,生怕我出了什么事情,于是开始到处找我。先去学校去看,又问这个同学那个同学的,就在这时,在路上碰到我回来了,妈妈十分生气地说:“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不就出去一会儿,没和你说吗,至于这样吗。”说着,我还嫌妈妈烦人,哼哼着故意不理她呢!现在我每当回忆起爸爸妈妈对我的照顾,和我在一起的快乐生活,我都会感到十分内疚,也正是读了小黄香的故事后,我开始知道体谅父母了。从此,我再没有发过小脾气。

读完了《千字文》,我想:我一定好好学习,不但要做一个有学问的人,还要做一个有孝心、有爱心的人,一个注重礼仪,坚守情操的人。

读后感六千字篇6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经同学介绍的,大致知道肯定是与狼有关的故事,但在我真正去仔细的看时才发现它所想表达的其实是更深一层的含义……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

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读后感六千字篇7

“我们所谓的丑美、脏净,在大自然那里都是没有意义的”——题记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最开始,我与很多人一样,都对昆虫不理解甚至有着可怕的刻板印象:也许是看到蟑螂时的惊慌失措,是对于夏日里刺耳蝉鸣的厌烦,又或是不解蝈蝈和蟋蟀之间的比赛到底精彩在哪里……

直到这个夏天,因《昆虫记》的出现,让我了解了这帮可爱的小家伙们,地下的世界不再陌生,它们好像也和我们一样,在自读己的小世界里忙碌,也许下一秒就会有比它们大出几百倍的动物将它们一脚踩扁,但却依旧在当前经营好每一秒钟。

在昆虫学家法布尔的笔下,昆虫是充满智慧,有头脑的。螳螂会为了捕食而挖空心思,平日里看起来是典雅优美,安详温柔的样子,却会在猎物来临之际立刻收起自己祈祷的姿态,迅速把猎物送到两把钢锯之间,再夹紧,这样的方法百发百中。它们,善于伪装。圣甲虫有着做窝筑巢的崇高本能,看起来长且笨拙的爪子阻挡不了它们“雕塑家”的气质,将自己藏在洞穴中,一心一意地加工被它运入洞中的粪料是基本操作。它们,心灵手巧。“蝎子是最先把近乎我们人类的母爱传给自己的孩子的”这是作者对母朗格多克蝎的评价,它们是称职的母亲,小宝宝在自己母亲身上时,会让人感受到温情,对于自己的孩子母朗格多克蝎收起自己看似恶毒的容颜,对孩子关爱有加。它们,温暖纯良……

昆虫是那么的不起眼,但它们的灵动可爱会让我认识后忍不住想去了解。

那就从蚂蚁生态箱开始吧,小小的透明塑料盒里是蓝色的蚂蚁凝胶,待蚂蚁们搬进“城堡”内,就可以清楚地观察到排队觅食时的它们尽然有序,不争不抢。发现水源时的它们知道去分享并保护。成群结队的蚂蚁穿梭在容器内,似乎不厌其烦地每日都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来来回回,一忙碌就是好几十天。极有趣的大概就是看蚂蚁们挖掘地道了,它们有严谨的布局和专业的施工团队,每个人好像都为了自己的kpi而奋斗。我最喜欢趴在地上,呆呆地看着它们一路向下挖,有时候还会造个小洞储存食物,一观察就是几十分钟。现在我才开始理解法布尔看似怪异的行为,它为如此渺小的生物而痴迷,用了好几年重复着提问、观察、实验、结论,记录的循环。世人不懂,是因为他们没有看见各种昆虫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还没领悟到属于它们的可爱之处。

仔细想来,在人类看不起昆虫的时候,人类真的比昆虫做的好吗?除了体格庞大,处食物链顶端这样约定俗成的优势外又剩些什么呢?蚂蚁过河,它们会与自己千千万万的同伴们抱在一起,滚过小溪,也许它们还是会面临被湍急的溪水没过去的风险,但团队的力量让他们的结局不一定是必死无疑。但是人类真的会放弃利己来成全别人吗?

地底下也是一个小社会,有时候我们也应该放下俯视的姿态,学会去平视并给予尊重,让虫鸣在记忆中回荡。

读后感六千字篇8

?小王子》主要是讲”我“从小热爱画画,想当个画家,可是因为大人的原因,我的梦想破灭了。我此刻是个飞行家,有一次在飞行中我的飞机发生了故障,我于是就被困在沙漠里了。在那里我遇上了旅行家小王子,他要求我给他画一只小羊,我画了好多遍也没能到达他的要求,最终我给他画了一个箱子,说小羊就在箱子里,他最终满意了。

原先这位小王子他来自一个小小的小行星,他因为和他的玫瑰花闹点矛盾,所以离开了他的星球,他一路旅行:他第一站来到一个行星见到了一位国王,他让所有人都听从他的话。第二个行星上他见到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喜欢别人奉承他。第三个行星住着一个酒鬼,他整天喝的烂醉如泥。第四个行星住着一位实业家,他整天只顾着埋头做事。第五个行星住着一位点灯人,他有一盏灯,总是点了又灭掉又点上,重复着。第六个行星住着一位地理学家,他明白很多河流、海洋、山脉、沙漠和城市的详细的位置,可是他从没去过那些地方。最终他来到第七个行星—地球。地球是他见过的最大的行星,上头住着许多他在其他行星见过的各类人。在旅行中他还见到过一条蛇、一朵小花、回声、玫瑰园、一只狐狸、一位扳道工。

之后我喝完了在沙漠里的最终一滴水,我们都口渴了,我们不停地寻找,最终找到了水源。我修好了飞机,小王子也想回家了,他想他的玫瑰花了,我们依依不舍告别了。

故事结束了,作者笔下的小王子天真无邪,纯真可爱的形象和文中男子自信坚强,以及他对小王子的深刻的友情,都深深的感动了我,让我也找到了我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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