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6-24 15:02:51 分类:企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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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5篇

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篇1

3月31日,地区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张晓东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张晓东指出,《条例》是当前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准则,《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做好学用转化,张晓东结合“去极端”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入学习。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全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全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心得,确保每名同志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政治纪律与反分裂斗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在行动上和言行上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发挥惩戒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四是切实转变作风。

干部职工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去极端化”工作有机结合,以“学转促”专项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改过,确保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根本改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人社事业发展,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篇2

究竟何为“极端化”?又该怎么“去极端化”呢?这里的关键恐怕在于把握好一个“化”字。“化”字既指变化的过程,也指变化后的状态。所谓“极端化”,就是指极端势力大肆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在一定时期和特定群体中形成某种思想舆论征候,甚而造成人们传统观念形态乃至行为方式发生颠覆性变化,且这种变化在本质上表现为对伊斯兰极端思想的皈依。“极端化”与“正常化”相悖,更与“世俗化”不两立,它是对现有社会秩序、制度规范、伦理风俗等的全面反动。既然“极端化”是由极端思想传播者和被影响者的具体行为所造成的,那么,“去极端化”就不单关乎政治,而且更直接关乎法治。就本质而言,“极端化”反映的是宗教极端对法律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公然挑战和破坏,它所要造成的由宗教极端号令信教民众的局面,不仅为合法宗教所拒斥,更是法治社会所严禁的。那种信教群众茫然“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的倾向,也是当前新疆法治建设面临的隐忧。因此,“去极端化”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由“异端”导致的“法令不彰”困局,其关键是要用宪法、法律乃至法治的视角、在法律的层面上厘清宗教极端与正常宗教的界限,明确什么是合法活动和什么是非法活动,进而用法治的手段杜绝宗教极端势力对法律秩序和正常社会生活的破坏干扰。在这方面,自治区党委提出并确立的“一反两讲”方针,为“去极端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自治区党委还制定了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去极端化”进行政策阐释,引导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另外,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五把钥匙”的理念,强调宗教问题要用符合宗教规律的办法来解决,暴恐犯罪必须用法治严惩。针对广大信教群众而言,“去极端化”就是要把《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落到实处,依法对宗教场所、人员、活动进行管理,依法打击“三非”,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极端化”是以极端思想为污染源造成扩散而导致的,表现为一部分人的行为“失范”甚至“违法”,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与社会主流意识背道而驰。“去极端化”的要旨就是要用法治来惩戒极端行为,而这种“惩戒”,除了严打,也蕴含着“矫正”和“转化”,这是“去极端化”的立足点。换言之,“去极端化”当然需要人们对法治的敬畏,同样,也离不开人们对法治的自觉认同。自治区党委提出“两个绝大多数”理念,即各族党员干部的绝大多数和各族群众的绝大多数是值得我们相信和依靠的根本力量。“去极端化”自始至终要靠法治,究其根本,是要靠“两个绝大多数”“听党的话、跟党走”来彰显法治精神和法治权威。说到底,就是要用“两个绝大多数”的遵法守法来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场,造成一种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声势,并以此来消除宗教极端的影响。所以,把“两个绝大多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把党的意志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也是“去极端化”的根本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也就必须把“去极端化”一抓到底,当然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明确团结谁、打击谁,切实团结依靠绝大多数。

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篇3

所谓“三股势力”准确的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他们不择手段,通过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残忍的杀害无辜百姓和各组干部。虽然他们的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一次次的卷土重来正说明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已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坚持与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积极努力做好对学生“淡化族别意识,强化集体意识”的教育。在学校,我有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职责,只有教书育人的权利,没有传播宗教的权利!

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深刻透彻的认识“一同三统一”的原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庎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深入的学习政治理论,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帮助学生树立“轻族别,重集体”的意识,通过学习“一同三统一”的原则使他们更加清楚了解合校的意义与目的。只有不断地学习政治理论,才能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水平,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政治辨别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御能力。作为一名新疆群众及教育工作者,我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新疆的团结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篇4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篇5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我们各族青少年学生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青春梦、民族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认真学**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精神,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不参加、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勇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作斗争。

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当代青少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场所,同时也是抵御敌对势力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阵地,只要我们各族青少年人人争当践行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争当“去极端化”的践行者,那么,就能形成社会正能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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