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读后感500字优秀8篇
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美学表达和审美体验的思考和感受,写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故事情节和人物命运的思考和反思,心得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狼的读后感500字优秀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1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有了书的陪伴,今年寒假,我过得充实又快乐!其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是曹文轩先生写的《青铜葵花》这本书。书中的语言是那样的简洁直白,正是这种质朴,使我的内心受到巨大的震撼。青铜的懂事,葵花的善良,兄妹俩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一起经历的种种困难,每一次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有多少次因心疼他们而潸然泪下,多少次因他们的勇敢顽强而破涕为笑……
?青铜葵花》中的《芦花鞋》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故事里面的主人公青铜是一个哑巴,他和孤儿葵花如亲兄妹一样生活在一起,过着贫穷但快乐的生活。每年严寒的冬季到来之前,青铜和葵花就去采集最好的芦花让妈妈和奶奶做芦花鞋,奶奶和妈妈做的芦花鞋很厚实,穿着也很舒服,雨天也不会进水。冬天一到,青铜就拿到集市上去卖,卖的钱供葵花上学。
有一天,下着鹅毛大雪,家人劝青铜别去卖鞋了,因为雪天没有生意。可青铜偏要去。到了城里,不一会儿青铜就将所有的芦花鞋卖完了。在回家的路上,又有人向他买鞋,青铜摇摇头,那人失望地走了。青铜走着走着,觉得对不住他。于是,青铜脱下自己的鞋,给那人送去了,自己却走在冰冷的雪地上……看到这里,我被青铜这种善良无私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读书点亮心灵,书香润泽人生。曹文轩先生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我们只有像青铜那样勇于面对困难,毫不畏惧,才可能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2
读完《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实在是一篇关于英雄描述的经典之作。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绘,读来犹如亲历一半。我们既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岗突遇猛虎而捏一把汗,也为武松的临危不惧的英勇豪情而油然起敬。
武松在景阳岗下的一家酒店,一口气喝下了十八碗“出门倒“,把一个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英雄豪杰,活脱脱的展示在我们面前。尽管有店家“三碗但是岗”的规劝,尽管有官府关于景阳岗大虫(猛虎)的警示,可英雄武松却是“艺高人胆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也“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对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一根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而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雄,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平时苦练的一身好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击毙。
书中另一位水浒英雄黑旋风李逵,也在沂岭一人独杀大小四只猛虎,由于描绘的不如武松徒手打虎这样的淋漓尽致,使武松打虎的英雄壮举,千古留名。
古人说的好:“书到用时方恨少”,从武松敢于徒手打死老虎,一方面显示了他的过人胆识,另一方面还是他平时刻苦努力操练“十八般”武艺的必然结果。从中我们能够领悟到,只有平时刻苦努力地学习,掌握足够丰富的知识,才能在应对诸如考试、突发事件等,也像武松遇到老虎一样,沉着应对,并最后取胜。
五年级《武松打虎》读后感500字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3
?富甲美国》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自传》。
知道这本书好久了,也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安排时间来读,真的读完收获很多,不禁感叹早点读就好了。
最近看了一本书,指导我们要多读书,任何普通人想要取得一定成就的途径(虽然不是唯一,但一定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读书,读大量的书,我被震撼到了,并且决定去认真做。于是我选择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富甲美国》。
这本书总共300多页,我的读书计划是每天读100页,三天读完。但是由于自己时间安排不太妥当,还是多用了一天,四天读完。
沃尔玛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创业的故事,一个关于冒险、关于努力工作的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能够看到,知晓自己的愿望并乐于动手去实现,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它还告诉我们,要坚定你的信念,即使其他所有人都不支持,也要坚持己见。
很多成功的大公司,最终成功都是源于改变优化了某种社会关系和结构,例如阿里巴巴提供电商平台,致力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今日头条致力于让信息创造价值,通过连接人与信息来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等。
沃尔玛的经营模式是折扣百货商店,大大降低了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格,让顾客花费更少的钱,以最快捷方便的方式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并且同时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山姆先生创业之处,自己开车去各地寻找最低成本的货源,后来跟产品生产商直接合作,总之选择最节省成本的方式作为进货渠道,沃尔玛做这一切都是站在顾客的角度,为了让顾客买到最优质最低价格的产品。他们就是按照这个理念,从小处着手,最终创建了伟大的沃尔玛公司。
创新:山姆先生,对于工作的热爱几十年如一日达到了一种极致境界,每天早上醒来他都想着要改变点什么。从刚创业的时候在小镇上做百货商店的时候,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他在商店门口放刨冰机,成功引来很多顾客。公司不断壮大,他们每周六开公司周会,虽然会上并不条条框框安排具体的日程,但是邀请各分店的代表来参加,邀请外面企业负责人来参加,所有人在一起脑爆,会有各种创新的环节激发大家有更多的创新想法。经过商议通过的,会在当天下发到各分公司和分店进行执行,可谓是有创意有想法有执行力。
认真:山姆先生从刚开始做百货店,就有一股韧劲,善于研究跟工作的相关的每一个问题,每次都带着一个录音设备和一个黄色的小本子,用于时刻记录灵感和收获。善于研究竞争对手的策略,学习竞争对手的优点,他会去自己的每一个店铺进行调研,遇到问题立刻解决,总结到经验立马实施执行。
建立合伙人关系:沃尔玛不仅对于中高层员工给予丰厚的回报,对于基层的每一位员工也都同样对待,因为他把每一个沃尔玛的人都看成自己家人,给予他们应得的回报。并且非常关注基层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建议,因为他们是最接近客户的人。给予基层员工更多的肯定、回报和关注,员工也会同样回馈到客户,客户满意就会复购再次光临,这也是很重要的经营哲学。
效率:他很早就买了直升飞机,每次出差视察分店地形效率非常高。公司有条件的时候引入了更多的直升机,高层领导随时可以飞到想去的任意分店视察和指导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沃尔玛很早就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系统,比同行其他公司早了很多年,提升的效率不是一点点。
配送系统:他们很早就建立起自己的配送中心和系统,每个分店85%的货都是自己供应的。他们把配送系统建在各分店比较近的范围之内,系统的管理补货和配送产品的节奏;如果哪个分店缺货,他们能在一天之内补上。而其他同行的百货公司由于需要第三方公司配送,大概要四五天的时间。由此他们不仅提高了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配送中心入口处能同时容纳8—10辆货车同时送货,出货口能同时满足30辆货车出货,在当时这么庞大的系统,他们有几十个。
企业社会责任:山姆先生和爱人海伦会做各种捐赠,但是山姆先生对于此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沃尔玛公司回报社会的最重要方式,就是致力于利用这个庞大企业的影响力来推动一些改变。比如后来他发起的“买美国货”活动,就是为了应付美国日益严重的贸易逆差而发起的。
看完这本书非常震撼,后续还要重复看汲取更多的精华。我也只写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只是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大家思考。强烈推荐大家有时间一定要去认真读一下这本书,你一定会有很多收获。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4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生活作为蓝本,创作了这部不朽之作。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小说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叛逆、顽皮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喜欢冒险,向往英雄,厌烦学校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做出了种种冒险举动。于是和同伴一同出走,最终在历经种种冒险、种种磨难后来改变自身的环境并长大。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鬼,他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
他顽皮,是惹老师生气、头疼的问题学生。周末被罚刷墙,他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同伴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他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
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看到童年的梦想。他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5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忍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6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
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探案集》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
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好像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7
今天,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名叫《昆虫记》。
这本书讲的是:法布尔非常热爱昆虫,然后写了这本书,这里面写了萤火虫、卷心菜毛虫、大孔雀蝶、松毛虫等许多昆虫的文章。
这本书里面最让我感觉到有趣的就要数《蝉》这篇文章了,因为蝉才是辛勤的劳动者,而蚂蚁才是不劳而获的懒汉。而且蝉还是聋子,就算在它旁边开枪,它还是一动不动地在那里,所以,蝉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聋子。
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特别好看,我读了一篇还想再读一篇。每读一篇,我都既感到惊奇,又感到有趣。在《舍腰蜂》这篇文章里,作者说舍腰蜂特别喜欢吃十字蜘蛛,所以舍腰蜂就去抓十字蜘蛛。搞笑的是,舍腰蜂抓一只,法布尔就拿走一只,就这样,舍腰蜂抓了十几只十字蜘蛛都被法布尔拿走了,但舍腰蜂连一点儿都没发现。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作者法布尔喜欢昆虫到了着迷的程度,用了毕生精力去研究昆虫,写出了这部巨著,使人类对昆虫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也使我们今天能读到这部有趣的著作。他的钻研与奉献精神令人钦佩,我也要向他那样,为了自己喜欢的事业,专心致志地去研究,给人类做贡献。
因为我看《昆虫记》的时候看得津津有味 ,所以《昆虫记》深深地记在了我的脑海里。就算有十本或者二十本,我也可以一鼓作气把它们看完。
狼的读后感500字篇8
今日,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它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并且一问世就被看作是昆虫心理学的诞生。读后我有许多感触,也了解到了昆虫们的各种习性。
这本书记录的是生物界中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昆虫,有萤火虫、蚂蚁、蜜蜂和蟑螂等等,在大自然重是怎样生活的,是吃什么样的食物的,是怎样捕猎食物的,如何繁衍后代,如何在雷雨中得以生存的,等等。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些平常我不了解的。例如萤火虫的身上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是栗棕色的,胸部呈现红色,身上的花纹是环形状的,边缘还点缀这几颗小红点,如同穿了一条美丽的群子。还有在这本书中我还了解到怎样可爱的萤火虫竟然是一个肉食主义者,并且手段很毒辣,猎物也是如樱桃般大的蜗牛,这真是我万万不曾了解到的事情,一只如此娇小的萤火虫竟然会以比它大好几倍的蜗牛作为下手对象,并且几乎无一不漏,这让我联想到一个在动物界,人类界,甚至连昆虫界都能够行的通的道理——“弱肉强食”的道理。
不仅仅了解到了萤火虫,我还了解到一种趣味的叫泥水匠蜂的昆虫。它造的屋子全部都是用泥土做成的,并且也没有加水泥,或者其他能让它坚固的东西。那你会问那屋子为什么能住昆虫的。让我来告诉你其实,它们用的是从湿地上取来的潮湿的泥土。可是,那泥土很宝贵,所以,泥水匠蜂每次都会来回飞好几次,并且一次也不休息,直到做好房子才好。并且,它们做的房子不容易倒塌,很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