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读后感500字7篇

时间:2024-06-09 14:03:43 分类:学生心得体会

很多人在读后感中表达了对作者的深深敬意,读后感是我与他人对书籍内容进行深入探讨的途径,以下是心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日记读后感5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日记读后感500字7篇

日记读后感500字篇1

安妮是一个犹太女孩,为了躲避德国人的抓捕,她们一家人只能藏在密室里,暗无天日的生活了很多年。

安妮是不幸的,战争年代的儿童总值得我们留下同情的泪水。然而,我们在同情他们的同时,有没有回过头看看自己的生活呢?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没有战争的恐惧,不会有性命之忧。与躲藏在密室里的安妮相比,我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在广阔的世界上,然而我们珍惜了今天的美好幸福生活了吗?我们每天的所作所为对得起辛勤劳动的父母吗?对得起我们的青春年华吗?

反观安妮,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岁月里,和我们差不多的年龄,依然没有放弃学习,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又是多么令人敬佩,多么令人羞惭啊!最初安妮也不会写日记,父母送给她一本日记本,她就克服困难,由不会到会,一直坚持写了下去,并给日记本取了一个名字:《吉蒂》。

安妮的日记里记录着一些平凡小事,然而这些平凡小事也足以令我们深刻反思。当我们在挑三拣四,浪费着食物的时候,她们每天却只能吃烂豆子。在那个人人自危的年代,也充满着人性的光辉,饱尝战争之苦的人们抱成一团,互相帮助,共同度过了难关。

?安妮日记》不仅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心灵世界的内心独白,更是德军占领下的苦难生活的目击报道。所以这本书很值得我们一看。

日记读后感500字篇2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日记读后感500字篇3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日记读后感500字篇4

在寒冷的寒假里,我来到了知识的海洋——书城。我看到《小屁孩日记》系列时,就决定把它买下来。开始一段轻松爆笑的日记之旅。

?小屁孩日记——好孩子不撒谎》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夫·金尼。这本书写了不少有趣、读起来令人发笑的事:格雷在妈妈的要求下写日记,幻想着自己成名之后拿日记对付蜂拥而至的记者;他还在分班时故意装的自己不会读书,想分进基础班,希望能降低别人对自己的期望,到最后不劳而获,给别人带来惊喜;格雷喜欢打游戏机,所以爸爸常常把他“赶”出家门,让他到外面活动一下。结果他跑到朋友家继续打游戏,然后就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的喷水器弄湿衣服,装一副满身大汗的样子;还有他古灵精怪,用“隐身”的方法整蛊、并号召全班的同学装作看不见齐拉格。

但尽管格雷很聪明,在家里,他照样被哥哥罗德里克耍得团团转;而在上幼儿园的弟弟曼尼总是被爸妈护着,也让格雷无可奈何。读到这种种的趣事我都被弄得哈哈大笑。这些纯真、简单的童年生活更值得我们珍惜。

这本书主要塑造了格雷这个“小屁孩”的形象:活泼、自恋、胆小、爱出风头、机趣、爱偷懒。他虽然不符合大家心目中的好孩子形象,但我们还是忍不住喜欢他。这能说是一本有趣的书,更是好玩的书。它使我们重返童年,这里写的趣事,在小时候我们都能体验、更懂得其中的感受。

读完这本书,我最想表达的两个字就是“好玩”!这本书还有对应的英语,都没有乏味的感觉。这当中的故事都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让人身临其境!我们现在也在童年里,要是把身边的趣事记一记!又何乐而不为呢?长大读一读,也是别具一番趣味!快读一下这本好书吧!它能让你感到快乐!

日记读后感500字篇5

?雷锋日记》中所记的每件事,都是值得我学习的。使我感受最深的,是雷锋在一个星期天,帮助同志们洗被褥以后所记的那段话:“我觉得当一名无名英雄是最光荣的,今后还应该多做日常的、细小的、平凡的工作,少说漂亮话。”用这段话对照一下自己,我深深觉得:《雷锋日记》要读懂是容易的,但要学到它的精神,并成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却是不容易的。

记得过去有一天,我到郊区一家亲戚家做客,回来时,晚霞已映红了天空。这时,很多农民推着装满青菜的车子,从我身边走过。又过了一会儿,一位大娘也推着满载青菜的车子赶了上来。她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小妹妹,谢谢你,帮我推推车子好吗?”我随口答了声:“好呀!”就上前帮她推了起来。她对我很热情,并向我解释说:“车子在半路上坏了,耽误了一些时间,现在要快点赶上去,这要累你了,谢谢!”她连声说着谢谢。可这时,我看看四处没人,就觉得这样做是白费力气,也没人知道,真有些不合算。正在想着,忽然从后面驶过一辆公共汽车,正是我要乘的车子。我立即追了上去,跳上车,从窗口往后一看,只见那辆车子,像蜗牛一样在公路上慢慢地爬行。这时,我心里不由地后悔起来……

读了《雷锋日记》以后,每想到那件事,我的脸上就觉得火辣辣的。雷锋叔叔教我们要当个无名英雄,我想:这无名英雄就得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我今后如果遇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一定积极热情地把事情做到底!

日记读后感500字篇6

雷锋小时候日子十分艰苦,他们都被地主和资本家欺负着。雷锋的家人相继死去,岁的他只能去六叔奶奶家生活。小雷锋十分懂事,经常帮六叔奶奶分担家务。

雷锋每次出差,都会帮乘务员擦地、擦窗、收拾垃圾,帮着妇女拎行李、抱孩子,帮着老人找座位。“做一次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出差回到部队后,这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句就传开了。

我看后,心中十分惭愧,想起了一件不应该的事:一天,我和好朋友樊玲骑自行车出去玩。我们在马路上看到一位老爷爷摔倒了,围观的人很多,但都没去扶他。我走过去想去扶他,但樊玲拉住我,说:“我们不能去扶他,你没看见报纸上登的新闻吗?有位老奶奶翻绿化带时,差点儿就被一位司机叔叔撞了,还好叔叔急刹车了。老奶奶自己摔倒了,叔叔把她扶了起来,但她不但没说谢谢,还向大家说是叔叔把她的腿撞骨折的,把叔叔告上了法庭呢!”我听了,就没敢去扶。

现在想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如果马路上有人摔倒了,大家都不敢去扶他,那么,我们的道德和爱心就都没有了。看了《雷锋的日记》,我的感触很深:做好事是应该的,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日记读后感500字篇7

?男生日记》里的小主角,就是文中的吴缅,吴缅是一个很受女生欢迎的小男孩,他和古龙飞、精豆豆、鲁肥肥号称四大铁哥们,整天粘在一起形影不离。

在“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篇文章里,四大铁哥们和石磊、冉东阳、刘阳惠子等人,先到时代广场那边的.麦当劳吃了巨无霸、奶昔、可乐等洋快餐,然后就去玩电子游戏去了。

当我读到:游戏厅来了一群小流氓,这些人想和小魔女刘阳惠子交朋友,小魔女不耐烦地说了声“滚开”,结果却被那群流氓团团围住的时候,我的心跟着揪了起来。结果这件事让四大铁哥们和冉东阳他们知道以后,立刻赶了过去。男生们和小流氓们大打出手,一开始吴缅和黄毛扭成一团,不分胜负。黄毛比吴缅高,但体力不行,在他的体力渐渐不支时吴缅把黄毛按在了地下,吴缅一手卡住他的脖子,一手对准他的鼻头就是一拳,这家伙的鼻子里立刻流出了鲜红的血。看到那些女生到下面的小店里买了几瓶清凉油,抹在了那几个小流氓的眼睛上,疼得他们嗷嗷直叫时,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几个惹是生非的小流氓逃走了,我的心也跟着放了下来。我想:吴缅当时就不应该训斥小魔女,还不多亏了这群小女生,否则他们也不可能这么顺利地结束这场战争。

我特别喜欢杨红樱写的这本书,因为她写出了一个小男孩成长为大男生的心路历程。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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